石中英: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2)

石中英:大学办学院还是“学院办大学”(2)

完善现代大学治理必须调整校院关系

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要建设好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必须借鉴国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经验,花大力气调整我国大学校院两级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学院在大学改革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牢固树立大学层面含职能部处层面的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思想,为切实实现“学院办大学”的理念创造积极条件。这是影响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关键环节,也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应当在“十三五”期间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实际上,早在2011年,国家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的“国家试点学院”改革方案中,就已经有了这方面的思想,倡导参与试点学院改革高校以学院为主体,以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人才培养改革实验区。遗憾的是,这项改革方案在后来的几年中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为切实推进这种大学内部校院关系的调整与重构,建议:

第一,重启高等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先行去除大学内部的行政级别,不再使学院在行政上从属于大学层面,重新确立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主体地位;

第二,作为一种高校内部去行政化的替代性安排,学校职能部处管理系列岗位全面落实职级制,建立学院管理层岗位责任制,实行岗位津贴制,试点全职院长制度;

第三,切实转变学校内部管理方式,合并工作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管理部门,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方式,加大对大学部处机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他们工作中的专业化、国际化和信息化水平,强化和提升服务学院工作的职能;

第四,将政府已经下放给大学的自主权进一步下放给学院,防止和解决中间截留的问题,在招生、专业设置、人才聘用、职称晋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学院的自主权;

第五,完善学院内部治理体系,加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学术委员会、二级教代会、院系学生会、第三方咨询或评价等制度建设,确保已经下放的各项自主权能够规范、公正、有效和阳光地运行,切实增强学院办学活力。

总的来说,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是一项光荣而又艰巨的历史性任务。在完成这一任务的历史进程中,必须不断地调整大学外部和内部的关系,尤其是大学内部的校院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在大学发展、学科建设过程中的主体作用,真正实现学院办大学的理想。毕竟,没有一流的学院,就难有一流的大学。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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