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华:构建让人民有获得感的共享经济机制

李金华:构建让人民有获得感的共享经济机制

让人民有获得感就是让人民能得到、能满足。得到和满足是多层次、全方位的,既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物质层面的获得体现为丰厚的衣食、舒适的居住、便捷的出行、完善的教育、良好的医疗等等;精神层面的获得体现为安全、尊严、幸福、成就等等。获得感强调实实在在地得到,真真切切地满足,强调精神和心理上的愉悦。并且,精神上的愉悦是切切实实地建立在富裕的物质生活基础之上的。

人民的获得感需要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创造,需要社会财富的极大充裕。劳动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劳动者制造生产工具,革新生产技术,推动工业革命,提高生产效率,创造了丰富灿烂的物质文明。在当今,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更是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新型材料、精准医疗、智能交通等,这些颠覆性的科学技术或先进产品渗透在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物质文明。可以预见的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无限的创造力,必定还会持续地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加巨大的贡献,成为人类获得感、满足感的不竭源泉。

人民的获得感也需要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需要公正合理的分配机制。现代社会是高度复杂的有机体,充满着各种矛盾和冲突,交织着各种利益和诉求。要使丰富的物质财富为广大劳动者带来获得感,就需要建立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和认可的利益分配制度。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建立了全面的物质生产体系,创造了极大丰富的物质财富。但随着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的提高,已有的物质财富不能完全满足全体民众的多层次需求。特别是劳动者行业、职业、地域的差异导致人们对自身劳动成果的占有和社会公共产品的享用程度存在巨大差异,社会不同阶层的满足感、获得感也迥然有别。故而有必要革故鼎新,创新分配制度,建立让人民有获得感的、与现代文明相匹配的共享经济机制。

共享经济也称分享经济,它认为:应以分享制度替代工资制度,即在企业未来收益分配中不是确定利益的绝对额,而是建立一种合理的分享比率,以均衡不同的利益主体;一个社会当全部或大多数企业实现共享经济时,经济就可能产生平衡扩张效应,劳动者人均收益和劳动报酬就会趋向稳定的水平,从而激发经济的活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共享经济虽然作为一种报偿制度或分配制度源起于微观经济中企业主与劳动者的利益分配,但其理念对于宏观经济制度设计却不乏借鉴意义。

构建让人民有获得感的共享经济机制,就是要以人为本,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让民众充分享受自己的劳动产品,同时能公平分享社会的公共成果。全体劳动者为自己生产劳动产品,也为他人生产劳动产品;为自己提供服务,也为他人提供服务。作为社会成员,人人创造财富,个个分享财富;体面的劳动,有尊严的生活。

构建让人民有获得感的共享经济机制,就是要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实行多元化的分配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有着各自的经济利益,同一企业不同岗位的劳动者,或同一岗位不同企业的劳动者,等量的劳动不能创造等量的价值,这使得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但取决于自己的劳动贡献,还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所在劳动单元的生产经营成果。而且,在分工高度细化的产业组织架构下,劳动者的个人劳动还不能直接体现为社会劳动,劳动者只能通过各自所在的企业、生产组织向社会提供劳动产品,这种集体劳动或局部劳动只能通过商品的市场交换才能实现产品价值和成果的转化。因而,劳动形式和劳动组织结构越复杂,劳动成果的分享方式也越复杂。无论是按劳分配、按需分配还是按技术、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分配,单一的分配模式都不能实现生产成果的有效分配,都难以满足不同利益主体的心理预期。故而在分配机制的构建过程中,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差距悬殊;既要激励强者、能者,又要体恤弱者、困者;既要体现公平正义,又要融合公序良俗;既要有法理规则的权威,又要有道德教化的力量。总之,要让每一个劳动者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享受到公平社会正义的阳光。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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