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长江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之一,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这不仅是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也是对经济规律、社会规律的尊重。在这一过程中,要研究引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限制污染密集型产业准入,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维护长江生态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当前,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各地区对高排放、高污染产业的准入限制不严,导致能源重化工业等污染密集型产业竞相沿江布局,加剧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恶化程度。因此,研究引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限制污染密集型产业准入,对推动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维护长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
现行的产业管理方式已不适应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的现实诉求。
其一,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对环保性禁入条件设置不严,导致污染密集型行业沿江布局较多,环境风险增大。一是长江经济带主要采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选择要鼓励、支持的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导致企业对市场需求产生错误判断,引发产能过剩和资源错配。当前《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正面清单”管理模式的重点在于对产业存量的淘汰,而无法对影响环境友好性和资源节约性的产业增量进行严格限制,存在污染产业的淘汰与新增相抵消的情况,这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二是一些地区大力引进和发展能源重化工业,给长江生态环境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其二,长江经济带“正面清单”管理模式注重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对高能耗、高排放和高污染产业的市场准入难以起到精准的限制作用,对产业发展的负外部性管理不足。
其三,长江经济带环境监管体系不健全,增大了负面清单管理的引入和实施难度。比如,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环境监管体系,对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状况掌握不清,难以有效评估沿江产业对生态环境的预期影响;“非禁即入”式的负面清单制度增大了管理者的监管难度,不利于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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