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6)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6)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通过)

(五)

根据党的历史的经验教训,全会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

华国锋同志在会上着重强调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他提议:全国报刊宣传和文艺作品要多歌颂工农兵群众,多歌颂党和老一辈革命家,少宣传个人。全会完全同意并高度评价华国锋同志的提议,认为这是党内民主生活健全化的重要标志。全会重申了毛泽东同志的一贯主张,党内一律互称同志,不要叫官衔;任何负责党员包括中央领导同志的个人意见,不要叫“指示”。会议指出,一定要保障党员在党内对上级领导直至中央常委提出批评性意见的权利,一切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做法应该坚决纠正。

会议认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全体党员和党的干部,人人遵守党的纪律,是恢复党和国家正常政治生活的起码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守党纪。对于违犯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

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同志为首的由一百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是保障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措施。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

全会指出,通过粉碎“四人帮”两年来的努力,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有了极大的加强,觉悟有了极大的提高。华国锋同志关于“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和“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的号召,已经深入人心。只要全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既勇于创造新的经验,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充分调查研究,实行精心指导,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就一定能够加快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任何困难都不能阻止党和人民的胜利前进。

明年是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三十周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全军指战员和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各党派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我们在明年把工作中心转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取得应有的成就,将是对建国三十周年的最好献礼。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团结在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为根本改变我国的落后面貌,把我国建成现代化的伟大社会主义强国而奋勇前进!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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