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加强全党集中统一的重要举措 (2)

1948年加强全党集中统一的重要举措 (2)

摘要:1948年是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中共中央在这年所制定的关于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党委制度等重要制度,对于克服长期游击战争所形成的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增强各级干部的组织纪律性,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党的集中统一并非削弱党内民主,相反,只有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发挥全党的智慧,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全党的团结和树立中央的权威。由于长期的战争环境,客观上需要将党、政、军各级权力集中于主要领导人,而且中共各级地方组织长期未能召开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而以干部会议作为替代,这就不能不使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因此,随着党所面临的环境从战争向和平的转变,中共中央意识到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性。在9月的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在报告中提出:“实现党内民主的办法,是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的制度。我们党内是有民主的,但是还不足或者缺乏,现在要增加。办法是用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代替干部会议。”

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步骤,九月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的决议》,要求在一切巩固的解放区,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遵照党章的规定,从现在起定期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讨论中央的指示和各种工作,并选举和补选党的各级委员会。这种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在以后不得用普通的干部会议去代替,而必须按期召开。对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必须赋予党章所规定的一切权力,不许侵犯。必须保障一切代表在会议上有完全的发言权和完全的表决权,以便能够开展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干部与群众。同时必须严格地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规定,以保持党内的统一和纪律。

要发展党内民主,就必须健全民主集中制。中共中央认为,健全党委制是良好地实现全党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9月20日,中共中央又作出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强调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规定:“今后从中央局至地委,从前委至旅委以及军区(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地委、旅委以下的党委亦应如此。高级领导机关的部(例如宣传部、组织部)、委(例如工委、妇委、青委)、校(例如党校)、室(例如研究室),亦应有领导分子的集体会议。”

1948年是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中共中央在这年所制定的关于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党委制度等重要制度,对于克服长期游击战争所形成的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增强各级干部的组织纪律性,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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