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核心提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大多数企业对商业风险比较敏感,而对法律风险却认识不足甚至不甚了解。在日常管理中,企业负责人往往更关注的是决策失误的风险、市场变化的风险、资金短缺的风险和管理不当的风险。

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检察机关既是建设者,又是保障者,这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帮助企业解困,服务企业发展?笔者在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的现状、遇到的困难、及其法律需求的基础上,就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服务企业发展进行了粗浅的思考。

一、企业面临的问题

(一)基本现状

l、企业人员的法制意识相对淡薄。在调研中,笔者发现,企业人员的法制意识淡薄,法律素质不高,特别营销和科技人员这两个群体的法律素质亟待提高。不少营销人员对侵占、商业贿赂、挪用资金等行为的认识有误,认为其只是一般的违法,一旦被发现,退还即能了事,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应当受到相应的刑罚追究。同样,部分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也不够,存在泄露商业机密、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

2、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时有发生。由于企业人员的法律素质还不高,企业内部预防犯罪的机制还不健全,职务侵占、挪用公司资金、商业受贿、泄露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违法犯罪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给企业带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3、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有待整治。企业内部及周边地区盗窃、破坏生产、阻扰施工等案件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特别是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极大影响和不利。

(二)主要原因

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大多数企业对商业风险比较敏感,而对法律风险却认识不足甚至不甚了解。在日常管理中,企业负责人往往更关注的是决策失误的风险、市场变化的风险、资金短缺的风险和管理不当的风险。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控制、监控、处理的完整的系统工程。

2、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投入不足。没有充分意识到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对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性,企业法制建设不自觉、不主动。从调查结果看,企业招聘的多为技术人才、管理人才,而法律人才在企业招录计划中很少看到,有的甚至从未有固定的法律顾问室或(人),请律师也只是为应付临时发生的诉讼而已,少有企业在合同签订、产品采购、营销、项目合作等诸环节由专业法律人员给予全程参与把关。

3、对一些边缘行为打击不力。对一些黑恶势力犯罪的边缘行为存在难以打击或者打击不力的问题。一方面企业为图简便快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花钱买平安,不想报案,不愿意报案;另一方面,有的行为即便企业报了案,也无从处理,一定程度助长了社会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严重影响企业周边治安环境。

二、企业的法律需求

l、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的需求。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一个能让企业充满安全感的良好社会环境,首先是企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有保障,其次是企业的财产安全要有保障,第三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要规范,经营要依法。特别是一些成长型企业,发展过程要征地、要基建,一些内部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的良好机制正在形成之中,这个时候更需要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更需要强有力的公正、高效、权威司法保障。

2、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的需求。根据企业的发映,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在为企业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承诺多、兑现少,重检查、轻服务,重处罚、轻规范的问题,有少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拖延审批时间、故意设置审批环节,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秩序、行政效率、贻误工作或损害企业、投资者及群众合法权益,有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滥收费、滥罚款、滥检查,甚至以害怕检察机关查办渎职犯罪为借口,互相推诿扯皮,该作为不作为,干扰破坏软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3、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的需求。调查中发现企业大多存在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问题,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还不强。企业在生产经营、签订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信贷担保、企业合并分立、兼并改制、重大项目开发、行政执法、人力资源管理等活动中,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形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所以,企业的经营、决策、管理乃至整个成长过程都需要法律的支持。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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