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时代》选载:把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战略

《习近平时代》选载:把协商民主作为国家战略

1945年7月4日,这一天是美国的国庆日,当美国人民为国家的独立欢呼庆祝之时,毛泽东专门邀请黄炎培等人到他家里做客,整整长谈了一个下午,讨论的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兴衰大势。当毛泽东问黄炎培在延安的感受时,黄炎培坦率地说:“我生60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律的支配力。”他问毛泽东,中国共产党能不能跳出历史上“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毛泽东答道:“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黄炎培听了之后说:“这话是对的,只有把大政方针决之于公众,个人功业欲才不会发生。只有把每一个地方的事,公之于每个地方的人,才能使地地得人,人人得事。用民主来打破这个周期律,怕是有效的。”

但是,这条民主新路到底是什么样子?毛泽东、黄炎培当时都没有作进一步的讨论,黄炎培提出的是一种抽象可能性,毛泽东的回答也很原则。

70年后,习近平回答了这一问题。2014年9月21日,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图景:“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中国的协商民主比很多西方国家都做得好”

2002年,习近平主政浙江。也就在这一年,浙江省温岭市(台州市所辖的一个不大的县级市)开始将土生土长的民主恳谈会升级换代,并将其打造成中国基层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范本。

民主恳谈会诞生于1999年,最初是一种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当时,在省委统一部署下,台州和温岭市委宣传部门选定松门镇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的试点。松门镇借鉴电视中看到的记者招待会,采取“与群众双向对话”的方式来举办论坛,没想到效果奇佳。这就是“民主恳谈”的初始形态。

松门镇的成功经验很快被推广到全市的各个乡镇,并从对话型恳谈发展到决策型恳谈。到2002年年初,温岭市参加民主恳谈实践的群众达到30万人次,占全市人口的1/4以上,提出的意见建议有1.5万条之多,当场答复的近万条,解决落实的占1/3。

但直到此时,民主恳谈会只是作为基层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还没有和协商民主挂起钩来。2004年,一位外国学者的介入改变了这种状况。

这年的8月,在杭州召开了一场以“协商民主”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在这次会议上,温岭负责民主恳谈工作的官员认识了美国斯坦福大学政治学系的詹姆斯·费什金教授(James Fishkin),并了解到他所倡导的“协商式民意调查”(Deliberative Polling)方法。

费什金是协商民主理论最早的提倡者和实践者,早在1988年,他就创造了协商式民意调查方法,将一般的民意调查和协商民主两方面的优点结合起来。按照费什金的说法,一般的民意调查得出的是“民众对某议题的看法”(what the public think),而协商式民意调查得出的则是“民众将会如何看待某议题”(what the public would think)。协商式民意调查主要通过随机抽样的方式产生出代表,并通过代表之间的沟通与协商,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形成一致的决策。

负责推进民主恳谈的官员们当时就觉得,这套方案对于推进民主恳谈很有帮助。时任泽国镇党委书记的蒋招华于是邀请费什金教授来泽国镇,用协商民主的方法就建设资金的使用开展民主恳谈。费什金欣然应允,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的何包钢教授一起,两赴温岭,并亲自主持问卷设计。协商民主的方法正式被引进到中国基层的民主实践中来,“民主恳谈会”也因为被注入了“协商民主”的成分而成为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

这次民主恳谈会邀请了12名专家与镇党委、政府一起组成工作小组,采用科学的随机抽样方式,从全镇12万人口中抽选了275名代表,并提前10天将30个项目的说明材料以及专家组准备的中立、公正的项目介绍,发给每名代表。

会议当天,有259名代表出席,他们在会前先就30个项目的重要程度填写了一份调查问卷。上午,以随机抽样方式将259名代表分为16个小组进行小组讨论,讨论由经过培训的主持人主持。小组讨论结束后,代表们带着小组讨论时最受关注的问题和最集中的意见参加大会讨论。下午,代表再次分小组讨论,然后带着新的意见和问题参加第二次大会讨论。两次大会讨论,政府全体人员列席。民主恳谈结束后,又用同样的调查问卷对代表们进行第二次测验。

会后,镇党委和政府召开办公会议,讨论恳谈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和第二次问卷调查的预选结果,将调查中排名靠前的12个项目拟定为2005年城建基本项目。2005年4月30日,在泽国镇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经过讨论、表决,通过了民意代表经过协商讨论所选择的12个项目。

整个民主恳谈会的流程非常规范,参加恳谈的民意代表也表现出非常高的素质。全程参与组织的费什金教授感叹道:“这比美国的实践还好。”他以泽国镇为例,鼓励美国公民做更多的协商民主实践。他甚至说,中国协商民主实践能直接影响决策,这比加拿大的公民大会更有实效。

当基层协商民主在浙江温岭遍地开花之际,更高层级的政治协商也在协商民主理论的指引下焕发出新的活力,一向以改革开放前沿著称的广东又一次走在了前面。

广东省选择广州市进行试点,经过一年时间的探索,2009年9月,广州率先推出《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2010年5月,在广州试行的基础上,《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出台;2011年8月,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规程》正式出台。《规程》明确规定了政治协商的原则,并对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基本形式、协商程序都作了具体翔实的规定,使政治协商第一次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工作的刚性约束,在做重大决策时不仅必须协商,而且必须按程序协商。

此后不久,江西省以及南京市、厦门市等也相继出台类似规定。到2013年年底,全国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政治协商规程。政治协商第一次从“可以协商”到“必须协商”,从“软办法”变成了“硬约束”。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协商民主”第一次写入中共最高规格的文件;一年后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协商民主正式从地方性和局部性实践上升为国家战略,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从一种工作方法上升为制度。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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