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散看病贵的阴霾不能止于“取消药品加成”

驱散看病贵的阴霾不能止于“取消药品加成”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近日发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定价,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等政策相互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当前,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为此,这次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再次明确提出“取消药品加成”,就是为了驱散老百姓“看病贵”的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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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取消药品加成就会强力促进药品的价格逐步趋于合理化,使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一方面,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医归医,药归药,医院通过药品获得的利润就会相应减少,而病人获得的实惠就会相应增多;另一方面,取消药品加成就等于管住了医生开处方的手,不但剔除了附加在药品上的水分,还可使其尽量少开处方,可谓是好处多多。

然而,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取消药品加成仅仅是走出了第一步。一方面,如果我们的医改仅仅停留在此阶段,那么,从表面上看,我们的药品价格也许会真的变低,但实则却又有将看病的价格整体推高的可能,导致最后演变成为“跷跷板”价。另一方面,如果医院一边享受着大量的财政补贴,另一边却大行“创收”之道,双面获利的话,那么,即使是财政补贴再增加,医疗服务费再提高,终将难以解决看病贵的难题。

为此,笔者建议,为了将取消药品加成的利好真正兑现给老百姓,一方面,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相关部门还需同步推进补偿机制改革、价格调整、分配制度改革等。只有通过综合措施,才能建立起新机制,真正切断医院、医生和药品之间的联系。另一方面,作为医院也要进一步完善对医生的监管机制,尤其是对手术费、诊疗费、护理费、以及病情检查费用进行重点监控。

总之,这次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发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是个好事,值得肯定。但要想真正驱散老百姓“看病贵”的阴霾,就绝不能仅仅止于“取消药品加成”。

(作者单位:张家口市万全区孔家庄街道西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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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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