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亭友:西方“宪政民主”怎么了?(2)

汪亭友:西方“宪政民主”怎么了?(2)

——对“黑夜站立”“民主之春”运动的分析

 二

主张西方“宪政”的人,往往把“宪政”同民主联系起来。但从历史上看,美国的“宪政”起初是反民主的,是为了防止和镇压“无财产”群众的“骚动”,是要阻止和避免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因此,美国的“国父”们设计了两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制衡等基本政治制度。美国允许存在多个合法政党,但实践中只能是两大政党轮流执政。美国的立法权也遭到分割,在民意主导的众议院之上还有权力更大的“高贵人士”组成的参议院;总统可以是选出来的,但不是一人一票的全民普选选出来的;联邦高等法院享有司法的最高解释权,联邦大法官享有解释宪法、终身任职等特权;政府的绝大多数公务员实行职务常任,且在政治上必须保持中立,不得介入政党活动和政党竞选,如此等等。这些制度设计成功做到了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所说的“应该使少数阶级在政治上享受特殊的永久的地位”。

受民主观念的影响,也迫于民众的压力,美国统治集团不得不从20世纪初开始,逐步取消了财产、性别、种族等因素对选举权的限制,从20世纪60年代起,开始搞所谓“一人一票”的全民普选。美国主流舆论也开始倡导“选举民主”。适应民主选举这一新情况,美国统治集团开始运用金钱影响并操控选举,资本同选举政治实现联姻。资本通过政治献金影响甚至决定政党的候选人及竞选纲领,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政党候选人靠政治献金在媒体上做广告为自己造势,以影响选民,媒体则按照候选人的意愿,向广大选民推介政党竞选人以获取广告收入,广大选民了解并选择的只能是经过资本、政党和媒体层层包装的各路候选人。选举自由也就变成选民可以选择这个候选人或那个候选人的自由。

起初,在选举对美国社会制度构不成威胁的前提下,为弱化特殊利益集团和富人对选举的影响力,以确保所谓选举公平公正,美国法律对利益集团和个人的政治献金数额有着严格的限制。1939年《哈奇法案》规定政党组织用于选举的开销每年不超过300万美元,民众付出的政治捐款每年不超过5000美元。资本和富豪不能大张旗鼓地运用金钱影响选举。但随着一个专门接受无限额捐款、为特定竞选人助选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的组织在20世纪30年代的兴起,美国的选举越来越难以摆脱金钱的影响和操控。1971年《联邦选举法》虽然对特殊的公司、协会及私人所能捐赠的款项数额有严格规定,个人向总统候选人的政治捐款在初选或大选阶段的单个周期不得超过2500美元,但2010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公民联盟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判决中废除了“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金额上限,2014年联邦最高法院对“麦卡琴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的裁决又进一步取消了个人对候选人和政党的捐款上限,这就意味着企业、工会、大富豪、利益集团可以任意花费数量不限的资金间接甚至直接影响并操纵选举。

美国活跃着众多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2012年,美国联邦选举委员会的数据显示,全美有300-400个这样的组织。《今日美国》2015年4月10日报道,至少有11个总统候选人联盟成立了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总统候选人和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仅用半年时间,就筹集到3.8亿美元,其中67位出资最多的捐款人捐款总额是50.8万名最小额捐助者的3倍还多。另据美国《华盛顿邮报》4月15日的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2月底,美国大企业和富人阶层在2016大选年已向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6亿美元。在这6亿美元捐款中,41%的款项来自50个超级富豪家族。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大选的费用急剧攀升。2016年大选,包括总统选举和国会换届选举,初步估算仅在电视竞选广告上的花费就有44亿美元。美国选举俨然成了富人“烧钱”的游戏。

利益集团和富豪愿意为选举掏腰包当然是为了获得巨额回报。据美国财经博客网披露,2007至2012年,在政治方面最为活跃的200家企业共耗费58亿美元用于联邦游说和竞选捐款,而它们则从联邦政府项目和支持中获得4.4万亿美元的回报,占美国个人纳税者向联邦政府所缴税款的三分之二。这就意味着,企业为影响美国政治的花费可以获取760倍的回报。美国前总统卡特就此指出,“美国的政治体系已被颠覆为向主要政治捐助者提供回报的工具”。美国总统2016年国情咨文也称,“少数家族和幕后利益集团利用资金影响选举”。

媒体与政客在选举造就的商业“盛宴”中互利互惠,一方面媒体从候选人投放来的竞选广告中获利,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特朗普自称每周花费200万美元投放竞选广告。另一方面,媒体也主动向候选人捐款,以拉拢同候选人或政党的感情。2004年大选,站出来公开支持布什或克里的美国媒体就有近300家。2012年,美国最大的有线电视和宽带网络运营公司康卡斯特公司,分别向竞选连任的奥巴马和他的共和党竞争对手罗姆尼的竞选活动,捐款20.6万美元和2万美元。时代华纳公司下属的政治行动委员会、员工和股东等在1999年至2016年间共向希拉里捐款超过60万美元。

在金钱为王的社会,美国的“政治精英”们很多出身富豪,如国务卿克里便有2.38亿美元身家,曾经是美国最富有的参议员。据《福布斯》杂志最新榜单,竞选总统的特朗普,个人资产高达45亿美元(自己宣称100亿美元)。美国的立法机构中富人比例很高,69%是坐拥超过100万美元资产的人。

马克思指出,“选举是一种政治形式……选举的性质并不取决于这些名称,而是取决于经济基础,取决于选民之间的经济联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9页)这段论述可谓一语中的。美国的选举问题说到底是由其经济基础决定的,是掌握大量社会财富的少数富豪和权贵势力运用金钱影响并操控选举的结果,目的是要确保自己的代理人稳居国家权力金字塔的顶端,是要防止占人口多数的下层民众靠选票实现对自己的“专政”。

(本文为北京市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15JDKDB01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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