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分类改革打破职业发展“天花板”

公务员分类改革打破职业发展“天花板”

7月1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全文公布,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了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方面的规定。人社部发言人李忠表示,两个规定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7月15日《新京报》)

不可否认,现行的公务员管理体制比较僵化,不仅影响了公务员的职业发展,而且影响了行政效能和服务效率。最新的一项公共人事制度调查显示,公务员管理在激励制度、晋升制度、工薪制度、责任制度、退出制度、考核制度等方面,均存在一些缺陷。如此语境下,实施公务员分类改革,对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别制定职位设置、职务升降等规定,其积极意义不容小视。

过去,在中国公务员体制中,公务员薪金水平与其所在的职级序列挂钩,客观上导致了公务员都想当“官”的现象。同时,一些基层公务员工作一辈子仍然是科员,他们感到不满和失望,要么工作消极懈怠,要么在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在违纪中“找平衡”。再者,现行的机制使基层公务员晋升通道狭窄,加之所有公务员薪酬都拉平均,没有绩效考核,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特别是,中央禁令之下,一些公务员以“没好处不办事”进行软抵抗,严重影响了行政效率和公务员形象。上述种种弊端,倒逼公务员管理体制改革。

首先,应推行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个类别,并为后两类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工资待遇不再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清除传统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官本位”弊端,建立起以专业化和公平竞争为核心的职场文化,这是对中国千年来“官本位”文化的一种消解。这也意味着,公务员将不必再通过仕途来体现自身的价值,只要努力工作,通过年功积累就可打破职业发展的“天花板”。

特别是,以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目标,创新考核机制,形成全方位公务员考核评价综合体系。比如,实行考核规定与单位业务相结合、民主评议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并用实用足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奖励挂钩,体现出“老实人不吃亏、无为者无机会”的考核理念,让端着“金饭碗”的公务员开始有了危机感。更重要的是,完善约束机制与退出机制,真正打破公务员的“金饭碗”,使公务员职业回归公共服务的本位。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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