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启示
确立全民健康保障的改革目标。“每个人都能获得高质量的卫生服务以满足其需要,无需因支付卫生服务费用而陷入经济困境”,这一目标关乎理想,与我国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的方向一致。同时,把健康作为国家责任、确立全民健康保障为卫生事业发展目标,可降低人民群众对疾病和贫困的焦虑与恐惧,从而减少预防性储蓄,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也有助于新常态下经济尽快完成转型恢复较快增长。
在增加卫生筹资的同时要切实优化筹资结构。进一步扩大筹资渠道,改善税收和强制预付费机制,在目前人均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已经远远超过86美元最低目标的基础上,尽快实现结构优化,实现政府和社会卫生总支出达到占GDP5%的相对目标。同时,努力将个人直接自付比重降至20%以下,实现基本医疗和贫困人口全部免费。优化结构的关键是要采取有效、公平和可持续的方式扩大医疗服务的强制预付资金池规模。其中,改进税收是重要途径。加强公共卫生、银行、会计、法律和经济等不同部门和学科之间的合作,强化税收改革与追求全民健康保障的卫生系统相结合的理念,引入或提高与烟草、酒精、糖和碳排放相关的消费税,提高税收合规性,降低非法金融流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强化问责。迈向全民健康保障的发展进程将聚集更多资源投向医药卫生领域。建立一个高效的卫生系统,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科学合理确定医疗服务的优先顺序,最大化卫生系统所能提供的服务(而不是获得的收益)、最大化全社会健康结果的改善,这是当前医改面临的核心问题。信息公开和保障参与对强化问责提高效率至关重要。要公开决策过程与决策理由、公开资源分配信息、公开医疗服务提供过程及效果信息,要持续监测、评价和发布国家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覆盖状况,并确保将重要的评估信息有效地反馈给决策制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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