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微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2)

付微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2)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的鲜明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条人权发展道路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人权发展模式,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做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核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领导者、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道路的鲜明特点和政治优势,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最根本的保证。事实表明,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中国人权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才能把人权建设融入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才能最广泛地调动一切力量,共同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其次,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人权,保障人权体系全面发展。世界人权大会的行动纲领指出:实施人权原则必须考虑国家的特性和地域特征,以及不同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始终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我国将经济社会权利作为人权保障的重点,着重解决人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有效保障了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同时,注重将各项人权作为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协调发展,促进个体人权与集体人权协调发展。

第三,推进人权事业,稳定是前提,发展是关键,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社会稳定是人权建设的基本前提。我国在社会主义人权实践中,把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人权的实现需要物质基础,只有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这一关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才能为实现充分的人权提供坚实、牢固的基础。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真正动力。法律是人权最基本的制度保障,法律对人权的保障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政治水平的标尺。

第四,强调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在人权方面,最大发言权还是所在国的大多数人民”。必须看到,虽然我们身处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的时代,但总有一些人用他们的固有眼光和价值判断,来看待和评价不同国度、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权和发展,总企图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人。这种带着偏见和企图的所作所为,不但无益于他国及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也不符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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