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积极发展和完善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3)

吴爱英:积极发展和完善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3)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水平

保障工作是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法律援助物质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相比,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适应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的新情况,以经费保障、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推进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水平。

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全部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地方财力和办案量,全额保障办案经费,使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工作开展需要。推动省级财政加大对老少边贫地区的经费支持力度,提高欠发达地区经费保障水平。协调财政部门明确业务经费使用范围,将法律援助机构办案、开展法律咨询、宣传、培训、指导、监督等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必需的经费项目纳入支出范围,及时调整经费保障标准,建立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法律援助经费投入等情况,综合考虑律师承办案件成本、基本劳务费用、法律援助事项复杂程度等因素,适时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严禁克扣办案补贴,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不断拓宽社会捐资渠道,发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管理和效益考核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推进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为重点,加大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设与服务困难群众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业务用房,提高办公办案设施装备水平。进一步推进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强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加快推进中西部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满足接待群众需要。明确法律援助业务装备配备标准,配齐配全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办案业务所需设备。积极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适应工作站(点)开展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工作和服务设施,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国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法律援助综合业务平台,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办案、网上答复,实现集援务公开、咨询服务、网上审查、监督管理于一体的网上管理服务。加强与公、检、法、民政等部门的网络联通,实现与公、检、法、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促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的应用,着力做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升级改造工作,确保咨询专线高效运转。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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