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闻之:学会在镜头下展示执法尊严和权威

田闻之:学会在镜头下展示执法尊严和权威

公安部近日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就一线民警面临的执法难点和困惑给出明确指导,再度引发舆论对执法规范的讨论。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格执法不仅是原则问题,还是操作问题。社会实践远比法律条文复杂,面对各种各样的状况,细致规范的操作指引十分重要。公安部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行为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给出业务指导,有助于广大基层民警明白“怎么看”“怎么干”,在执法过程中心中有数、心中有底。对公众而言,这也是一次必要的普法教育,有助于大家在面对执法时减少误解、更好配合。

与很多国家不同,我们的警察队伍头顶“人民”二字,执法的权威性与人民性是统一的。当前有一个迫切的现实课题,就是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更好地体现这种统一,把握好执法力度与温度。而在实际情况中,警察执法似乎正陷入某种“两难”:要么在力度上走得太远,乱执法、滥执法,严重损害警察形象;要么在温度上走得太远,一味照顾执法对象的情绪和感受,面对抗法无可奈何,束手无措。二者表现形式不同,却都是执法失范,法律失威。

警察的职责和权力边界有法律来规定,但尊严和权威却要靠执法实践来兑现。我们老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新媒体时代无非是群众监督的载体和方式变化了,实质并不会变,公道还是自在人心的。麦克风、摄像头处处都有,传播起来动辄铺天盖地,在这样的环境下,严守执法规范无疑更能维护法律尊严。通过老百姓的镜头,完全可以更好地把执法规范传播出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传播出去。只要执法上合法合规,就敢于挺起腰杆、祭出重拳,不给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以逃脱空间。这样,法治才有力量,权威才能立稳。

一个按规范运行的法治社会,惠及的是最大多数人。维护执法权威,也有赖于全社会的认识和行动,有赖于全体公众的自觉遵守。作为人民警察,执法要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但执法本身必然带有强制意味。这一点公众必须心知肚明,支持配合。如果什么人都可以随意质疑执法、无端抗法,那么不但公安机关可能效率低下乃至流于空转,更会导致法治权威的消解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最终受害的还是绝大多数人。

执法不应“拳击”而应“搀扶”、不应“跪下”而要“站着”,这是此次演示培训中的一个案例。让这样的共识充分凝聚,整个社会才可能在法治的轨道上走得更好更稳。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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