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正直的“干部标杆”
“我没想到自己不跑不送,也能被提拔到乡党委书记的岗位。”在副科位置兢兢业业工作多年以后,已经对“当官”无望的尼玛在担任霍尔乡党委书记后激动地说。
担任县委书记后,高宝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和“四铁”、“三个特别”要求,坚持党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在“三重一大”方面,他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杜绝亲属朋友插手工程项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他责成纪委明察暗访,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严肃处理,有效遏制了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不良风气,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年来,他没有为自己搞过任何特殊,没有在县上报销过一分钱票据,没有进过一次娱乐场所,没有参加过任何与工作无关的宴请,没有在任何项目上介绍过工程队。任职三年来,普兰县连续被评为全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
这就是一个基层党务工作者的高尚品质和党性原则,他的政绩是用汗水换的,他的口碑是群众给的。三年来,他先后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连续三年荣获“优秀援藏干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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