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政府治理:现实挑战及模式创新(2)

“互联网+”政府治理:现实挑战及模式创新(2)

聚焦协商治理的多元诉求。互联网构建了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治理的机制,重塑了公众参与的主体地位。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治理的愿望愈加迫切,呈现出广泛性和多元化的特征。充分的公众利益诉求表达,是政府决策的重要基础。政府要为公众提供表达民意、沟通协商、合作共治的网络渠道和平台,对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地回应,满足公民网络参政、议政、督政的利益诉求。要发挥好互联网汇聚民意的重要作用,为政府治理凝聚强大的社会合力。同时,需要构建协商治理的长效机制。“互联网+”政府治理是政府治理在网络空间领域的具体体现,回归到现实,要通过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实现政府治理模式的理念升级。尤其需要着力处理好管理与治理、维稳与维权、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参与、协商治理的长效机制。

强化政府治理的制度约束。“互联网+”政府治理必须强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晰、运转灵活、监管有力的政府治理结构。一要优化行政资源的配置方式。通过重新配置和调整行政资源的结构、功能和管理形态,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促进行政环境与行政资源的动态平衡,最终实现行政资源配置科学、合理、高效。二需厘清治理主体的责任边界。“互联网+”政府治理体系中,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对政府而言,治理的过程就是政府自身从“管理者”到“服务者”角色的转变过程;对非政府部门而言,治理就是从被动管理到主动参与的过程。“互联网+”政府治理过程中,需要重构治理主体之间博弈与合作的新型关系,完善多方共治机制以及实现共治的制度保障。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改革权力运行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监督规范和制度,构建行政问责、政治问责和法律问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推动政府治理制度化、规范化。  

(作者单位:国家行政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