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 请在公平的轨道上前行(2)

个税改革 请在公平的轨道上前行(2)

个税改革,促进社会公平和提高效率是出发点

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制度性因素是一个基础性问题,而且攸关社会公平公正和成长效率。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多年来社会关注的重点之一,特别是其改革顶层设计中的免征额问题,更是公众注目的热点、焦点。这次媒体报道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有望纳入抵扣,在计税前扣除,应该是顺乎民心、合乎民意的。

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采用分项纳税,按十一个税项分别征收。这十一个单独的分项所得税绝大多数是比例税,只有工薪所得是按累进税率征收,此种办法对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是不太公平的。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记者会上就提到,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我们知道,按综合所得纳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基本上是采取这种税制设计,由于其更多地考虑到公平和效率,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实施这种税制安排。个税法草案把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作为改革的最核心内容,说明我国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将采取分步到位的做法。比如,个税改革是不是把利息所得作为一种分别征收的税项,值得观察。

关于个税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提到,要“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为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把“逐步建立”换成了“加快建立”。从“逐步”到“加快”,两字之差,一方面体现了个税改革作为需要继续深化的一项改革,具有相当的紧迫性,舆论和公众也寄予了相当大的期待;另一方面指明了,迈向综合税制,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总体方向。

个税改革应以促进社会公平和提高效率为出发点。

有人说,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之难,其实并不在税制的设计方面,比如,养老、二孩、房贷等无非是放宽税基的扣除项问题。在这个方面,不少专家学者还提出,是不是把教育培训也列入家庭支出的税前扣除范围,毕竟这个开支的比重越来越大。个人所得税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制度,既要考虑每一个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尤其是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减轻问题,也要考虑税收公平、缩小收入差距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税制安排的行为扭曲,提高我国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性,并促进经济效率的提升。

个人所得税改革其实早些年就要推进,但一直受到各种因素的阻碍而拖延。就目前来看,改革的复杂性除了要科学合理地考虑应纳入征税范围及可抵扣项目外,还必须在边际税率、税收档次等方面做出相应降低缩减。此外,也必须做好重复征收部分的剔除,比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挂钩的那些重复部分。当然,有减必有增,征收管理制度的变革与财政收入的变化有相当大的关系,比如资本所得方面,就很有可能纳入综合征税范围。

当然,个人所得税的税改,现今的难点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征集问题,其解决还有待相关立法跟进;另一个问题在征管体制方面,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除征管外,还涉及税收的中央与地方分成。个税方面,是该由中央统一征管,还是由地方税务机关来征管,央地的税收分享如何处理等等,都是问题。另外,各地(比如自贸区、特区等特殊区域)的税率是不是可以有差别,又该如何设定,这些都需要认真思考,以求解决之道。

“税前扣除”应是个税改革最大亮点

期待个税改革渐行渐近,步入“薪征程”。首先,从可知的信息看,不再是上一轮个税改革的“Ctrl+C”与“Ctrl+V”,而是由“量的积累”迈入“质的飞跃”阶段;其次,个税改革“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无论是“精英大脑”,还是“草根智慧”,都将汇聚成改革的智慧,让公民参与改革进程;再次,改变个税的“命运”,优化个税的品质,产生强大的推动力与倒逼力,个税改革必将在“薪征程”上开足马力。

此番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当算“税前扣除”。这是一种“做减法”,将实际存在的家庭负担从中扣除,无疑是对客观事实的尊重,尤其是将“二孩”也纳入其中,更是对全面二孩政策的“有力补充”。当“不敢生二孩”成为社会突出问题之后,促进政策落地,有必要“做加法”,而个税改革可以实现政策的“叠加”,以期达到“1+1>2”。无论是“个税改革+”,还是“全面二孩+”,政策与政策间的有效衔接,就会互惠互利。

个税改革贵在维系“薪公平”。税前扣除,既是一种让利于民、还利于民之举,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长期以来个税的一元化与一刀切,让其几乎成为“工薪税”,其调节功能与杠杆效应都有所弱化,而“做减法”就是剔除一些不公元素,让个税变得更轻松,在税制公平的轨道上前行。个税改革事关每个人利益,本质上讲,是公民义务与权益的“平衡与博弈”,只有在公平正义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正和博弈。

个税改革要有提升“个税品质”的预期。个税品质如果形象一点讲,就是让个税承担起“劫富济贫”与“藏富于民”的双重功能。税前扣除“做减法”,既有个税“降负担”的改革初衷,又有个税品质“做乘法”的更高期待。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在降税减负的大趋势下,个税品质的提升,微观上讲,有利于个人家庭的“收支平衡”,保障家庭的必需消费等;宏观上讲,有利于总体的税收制度改革,有利于整体财税体制改革。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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