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形态探析(2)

李泽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现形态探析(2)

道德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表现形态,首先体现为基本道德规范。从阶梯层次上看,道德规范体系既包含着对圣人、贤人、君子的论述;也包含着对百姓的道德要求。从内容方面看,道德规范体系包括基本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伦理规范和社会公德规范。党的十八大在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后,在强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族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的同时,又提出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要求,使我国道德规范发展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传统美德等五种具体规范。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认同,有必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重新修改完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规范内容,提炼明确个人品德和传统美德的具体内涵,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体现为人们日常言行的具体规范,便于遵循和践行。

总之,理想、精神、道德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种基本表现形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区别是指每种形态本身为多层次结构,理想有最高理想、共同理想和现实目标,精神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道德有基本道德规范和具体道德规范等。有联系,一是指同一主题词,其内涵可作多种形态的阐释。二是指理想、精神、道德三种形态相互促进。美好的理想会激发人们的精神动力,良好的精神状态有助于理想目标的实现和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氛围的形成。

 (作者系浙江科技学院纪委书记、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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