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发票“洗白”腐败

谨防发票“洗白”腐败

近日,河南登封市原副市长朱耀辉因受贿约4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值得关注的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10项受贿事实中,均为强行要求分管单位为其个人消费报销发票所得。(8月23日新华网)

中共十八大以来,先后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一系列规定和禁令,为官员行为套上“紧箍咒”,持续高压反腐态势,腐败行为有效遏制,不过,仍然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另辟蹊径”,明目张胆公款私用已然不行便妄图借助发票来“暗度陈仓”,不得不说博士市长朱耀辉在此处发挥了“特色典型”作用,把发票当“金钥匙”打开隐型福利大门,大肆贪占公款,向下属单位、所辖企业变相索贿,腐败“套路”深。

事实上,搞发票腐败的现象并不少见。从假发票到过路费,从洗脚票到更改票据,本着“一票都不少”的原则,通过变更名目、强行摊派、变相索贿等形式几乎实现发票价值最大化,究其原因,一是公务花费有些界限模糊、公私难分,一定程度上留下了损公肥私、化公为私的运作空间。二是财务人员缺乏甄别的环境条件,在大部分案例中,“发票腐败”往往是在领导授意安排下,参与虚报作假。三是基层单位“一把手”报账签字权力缺乏监督制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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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发票作为贪污贿赂、奢侈浪费、中饱私囊和攫取财富的媒介和工具,使大量的国家、集体资产流入个人腰包,养肥了一批“硕鼠”,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严重败坏了党风,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要严防发票成为藏污纳垢的遮羞布和通行证,谨防发票腐败。

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党员干部身为人民公仆,给奢靡腐败找出路的种种行径,在假报公务费用上动手脚,大肆敛财不惜触碰纪律红线;财务会计人员,在领导授意下参与弄虚作假,为虎作伥,违背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归根到底是这些人在思想作风上出了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警示教育,明确为官从政的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净化财经环境。少数领导干部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用发票换钱,其背后暴露的是财务报账混乱、公务花费公私难分等漏洞,所以要进一步系统研究如何堵塞漏洞,明确公务花费的界线,规范财务报账流程和程序,将其作为一项“不能腐”的制度进行系统性完善。另外要彻底改变“一把手”“一支笔”签字报销制度,而改为消费公示、分权签字制度,确保每一笔消费公开化、透明化,真正压缩发票报销过程中的腐败空间。

三是强化问责力度。通过增加审计频率,加强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提高震慑力,加大警示力,让领导干部面对严格财经纪律这条“带电的高压线”,想腐而不敢腐;另外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日常稽查和信息共享,对监管不力的也要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彻底关紧发票福利的大门。

重典才能治乱,猛药才去沉疴,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问责查处等手段,谨防发票“洗白”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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