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3)

镇精准扶贫实施方案(3)

核心提示:到2017年实现摘除贫困村委会帽子的目标,实现基本脱贫;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民全面脱贫,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与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实行镇、村“二级书记”抓扶贫,切实把克期脱贫作为第一责任、第一任务和最大的民心工程,做到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抓。镇党政一把手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脱贫攻坚行动上,坚持以扶贫开发总揽工作全局,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各站所、村委会主要领导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切实构建起领导带头、全民上阵、全员扶贫的扶贫生力军,动员镇、村干部包村、组、户,不留死角。每个贫困村委会有一名县镇级领导联系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村派驻第一书记,每户贫困户有挂钩帮扶干部。

(二)强化资金监管。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明确资金监管责任。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做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加强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廉洁扶贫行动计划,加大扶贫资金审计和专项执法监察,狠抓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的安全性、有效性。

(三)强化扶贫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镇扶贫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与扶贫任务相匹配的人员,选好配强扶贫工作人员,充实工作力量。各乡镇设专职扶贫专干,确保扶贫工作有机构协调、有人管、专人抓。要积极为扶贫部门创造良好条件,关心扶贫干部的成长进步,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要给予提拔使用。努力把扶贫干部塑造成新时期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大干部职工要广泛宣传我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措施及各村开展攻坚行动的特色亮点。办专版、专栏,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营造全社会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各村委会要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扶贫攻坚行动中来,全面掀起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业自己创的热潮。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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