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答记者问(3)

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答记者问(3)

进一步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

问:当前,也有人担心强调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可能带来一些党组织怕担责不敢使用干部或少数人搞诬告陷害等问题,请问《意见》对此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这个问题提得很好。需要强调的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根本的还是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激励广大干部积极进取、敢于担当,而不是让干部不干事、不作为。《意见》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明确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对需要核查的信访举报,明确应当是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二是对一时存疑、暂未使用的干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查清问题、作出结论,为那些受到诬告、诽谤、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处理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行为。三是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对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大胆使用。

问:请您谈谈对贯彻落实《意见》有什么部署?

答:关于《意见》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印发《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一要加强学习宣传。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研讨、工作交流等方式进行宣传解读,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二要细化落实措施。结合深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研究制定贯彻《意见》的具体办法。三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切实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四要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意见》,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名”。中央组织部将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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