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觉践行“讲政治、有信念”的基本要求
讲政治、有信念,是党风、政风、社风的综合体现。我们要坚持把讲政治、有信念的要求落实到建设新平陆的实践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凝聚更大的精神动力。
一要注重学习,坚定信仰。学习是筑牢理想信念、补充精神之“钙”的重要基础。我们要不断加强对党章党规和党史知识的学习,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老老实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勤学善思、把握精髓、领会要义、理解实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提升党性修养。要加强对党章的学习,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要加强对焦裕禄、荆保山等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学习,不断激发自己内心的正能量,激发自己人性中的真善美。要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切实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二要加强修养,锤炼党性。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不仅关系个人荣辱,更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政权的民心向背,关系事业的成败。一名品德高尚的党员干部,犹如高山景行,让人仰止,即使政声人去后,仍获得百姓的口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荆保山,几十年如一日,默默坚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模范基层干部郝广杰,在天津退休后毅然回到曾经插队的毛家山当了第一书记,为毛家山发展贡献余生,这就是奉献精神,就是党员先锋。要善于运用先进典型映照自己,加强自我约束,锤炼党性修养,用心涵养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情怀,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以德自立、以德施政、以德服众。
三要懂得规矩,严守纪律。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落实换届纪律各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为准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要严格贯彻“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要求,坚持做到“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五慎”(慎初、慎欲、慎独、慎友、慎微)。要严格约束和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用车、接待、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等各项制度。
四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实干是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我们要以32字工作导向为指导,牢记人民重托,用好手中权力,夙夜在公、勤勉敬业,以实干铸就忠诚,以实干彰显信仰。要始终保持不骄不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着眼“十三五”发展,大力实施“三动三新”战略、着力抓好“三个一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时不我待、加压紧逼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聚焦突出障碍、聚焦大事要事、聚焦重点难点,切实把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加快产业步伐调整,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加快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因此,我们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为加快运城建设“三市一中心”步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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