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须“落地有声”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须“落地有声”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8月29日新华社 )

“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它的不良现象直接破坏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挫伤了其他干部的干事创业信心,更影响了一个单位和一个地区乃至整个社会的风气。有效防止“带病提拔”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每一名党员干部不可推卸的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关键是让《意见》落地有声。

抓住“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打蛇打七寸”要求我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首先要学会找准关键点和突破口,这是决定整件事情成败的关键所在。因此,作为身居要位,手握重权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把选准配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为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的重要体现,突出组织人事部门的直接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责任意识,居安思危,忧国忧民,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认认真真写好“为民”二字,扎扎实实把好“关口”,保证《意见》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严格规定标准不降低、操作程序不减少,原原本本在各级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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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担当”这条“关键链”。 “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成就。”作为从严治党新形势下的党员干部,不论身居何处,从事何种职业;不论职位高低,不论权力大小,大家所践行的根本宗旨始终是一致的,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具有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信仰,坚定原则立场,办事公道正派,敢于担当负责,敢于啃哽骨头,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不讲情面、不讲关系、不看背景。对选拔任用干部严格审核把关,善于从基层一线发现和识别干部,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推选上来,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和“守门员”。

用好“考核问责”这根“指挥棒”。“没有压力就没动力,没有任务就没有结果。”考核问责是最好的“助推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倒查和考核问责长效机制,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做到警钟长鸣。对明知干部“带病”却隐瞒不报、说情打招呼、依然提拔的,或不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必须严肃追究推荐或考察者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履职,规范选人用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让《意见》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问题,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所在,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久久为功,让《意见》在基层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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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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