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 言
结构性改革是二十国集团(G20)的一项重点议题,也是G20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目标的关键之一。结构性改革是长期增长的重要动力,特别是在与宏观经济政策一并使用时,能够提振信心、促进需求和增长。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承诺“各自以及共同使用所有政策工具,包括货币、财政和结构性改革政策”以“促进增长,增强信心,维护和增进复苏”。
考虑到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作用,确保成员国富有雄心地、有针对性且有效地推进改革十分重要。这也是深化结构性改革议程并作为2016年G20一项重点议题的动因。在此背景下,G20财长和央行行长“承诺进一步加强结构性改革议程,包括提出一系列改革的优先领域和指导原则,为G20各成员推进结构性改革提供参考,并将建立一套指标体系,在考虑国情多样性的同时,更好地评估和监测各成员结构性改革进展及其是否足以应对结构性挑战。这一强化的结构性改革议程将纳入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下的现有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今年由G20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工作组制定的深化结构性改革议程的具体内容。
二、优先领域
G20确定的九大结构性改革优先领域如下:
1.促进贸易和投资开放
2.推进劳动力市场改革及获取教育与技能
3.鼓励创新
4.改善基础设施
5.促进财政改革
6.促进竞争并改善商业环境
7.改善并强化金融体系
8.增强环境可持续性
9.促进包容性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各国结构性改革的优先领域各不相同,应关注与自身改革联系最紧密的优先领域。正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题为《结构性改革框架:优先领域和指导原则》的文件中提到的,要确定结构性改革的优先领域,应首先评估一国结构性政策缺口,以便找出哪些改革最能促进增长。结构性改革的具体选择和设计必须考虑该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优先重点,包括收入水平、所处的经济周期以及政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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