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纪律如铁赢得民心

红军纪律如铁赢得民心

摘要:为遵守群众纪律,总政治部专门规定,每个部队收了哪块地,必须在田头立一块“收麦牌”,木牌上写着收粮食的数量,等群众回来后可以拿着木牌向任何一支红军部队要粮款。

红军给群众写的买猪收条(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李涛、马艺、李兵峰)1935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朱德在四川冕宁发布《中国工农红军布告》:“红军万里长征,所向势如破竹;今已来到川西,尊重彝人风俗。军纪十分严明,不动一丝一粟;粮食公平购买,价钱交付十足。”布告以朗朗上口的通俗语言,宣传了红军的政治主张和铁的群众纪律。

在艰苦的长征途中,红军物资给养非常匮乏,甚至连基本的生存条件都不具备。但是,红军指战员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用实际行动保护人民利益,赢得了沿途广大人民的衷心爱戴和支持帮助,也留下了一段段脍炙人口的佳话。

严明纪律规定在先

在长征开始前,党和红军就已经意识到长征中要赢得沿途群众的支持帮助,就必须严格遵守群众纪律。

1934年10月9日,红军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巩固部队准备长途行军与战斗的政治指令》,指出要“保证部队与群众的正确关系,加强地方工作与资材的收集,坚决与脱离群众、破坏纪律的现象斗争”。基于这是一次没有根据地作依托的长途行军,红军的物资筹集主要靠在沿途没收、征发、征购和采买,总政治部专门下发《关于没收捐款暂行细则》,强调“不许丝毫损害工农群众的利益”。

长征开始后,红军制定了一系列纪律规定。1934年11月7日,《红星》报刊出《创造争取群众工作的模范连队》的文章,向各部队提出“不乱打土豪,不乱拿群众一点东西”“不私打土豪,打土豪要归公”“损坏了群众东西要赔偿,借群众东西要送还”“不强买东西,买东西要给钱”等7项号召。

12月下旬,朱德、周恩来、王稼祥等发现有些部队存在违犯群众纪律的现象后,责令“加强纪律检查队、收容队工作,在宿营地分段检查纪律,开展斗争,立即克服一切侵害群众、脱离群众行为”。

1935年1月,总政治部发出布告,指出:“红军是有严格的纪律性的军队,不拿群众一点东西,借群众的东西要送还,买卖按照市价。如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每个群众都可到政治部来控告。”

过草地前,红军粮食供应十分紧张,为保证最低限度的粮食需要,中革军委和总政治部除要求部队节约用粮外,对向群众收集、购买粮食下达了许多政策性很强的通知和规定,《关于收集粮食事的通知》《关于粮食问题的训令》《关于在松潘筹借粮食的规定和办法》,反复强调在粮食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更要严格执行纪律,“绝对禁止强买粮食,私人买粮食,买粮食不给钱,群众不在家不给钱”“现钱缺乏时,应以茶叶等物付价”。

红军官兵助民夏收(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