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即时失效”当有制度保障

身份证“即时失效”当有制度保障

针对银行工作人员开展人证一致性核查时难以辨别身份证是否失效,以及丢失被盗身份证容易被冒用等问题,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6日表示,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给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实现所有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即时失效。(10月7日《新华每日电讯》)

丢失的二代身份证去哪儿了?从媒体报道看,不少丢失、被盗二代身份证并未自然消亡,而是被不法分子非法收集,在网络黑市公然叫卖。几经倒手后,这些身份证或被用于冒名开银行卡牟利,或被用于变身他人、隐身作案。导致身份证主人无端被抓、无端背债等现象,不仅给当事人带来极大困扰,也给社会管理、金融秩序带来混乱。比如前不久,河南商丘某初中老师因身份证丢失,被人冒名创办企业,欠下59万元巨债,被债权人告上法庭。

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深层根源皆在于,那些丢失、被盗二代身份证虽被主人挂失,却无法令其失效,更无法注销,他人捡了还能用,这就给不法分子假冒他人身份隐身作案,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因此,人们早就在迫切呼吁建立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现在,这一民众之愿终于成真,该系统将丢失、被盗的身份证信息“e网打尽”,方便人们登记或相关机构核查。终于从技术手段上实现身份证“挂失即失效”。

在建立了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后,接下来,关键是要让银行、铁路、民航、通信、宾馆等诸多“用证大户”,与公安部门的信息系统对接与联动,共同做好身份证查验工作,以解决此前扫描身份证时,看不到挂失、被盗信息的缺陷。同时,执行“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倒逼用证单位充分履行自身责任,并对用证单位查证不严、导致公民身份证被冒用予以严厉惩罚。有了“技防”,关键还要从“人防”上高度重视,才能使“技防”落到实处。

当然,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由于身份证从丢失、被盗到挂失,往往有一段时间,有的人过了许久才发现,此时,身份或许早就被他人假冒。为此,新版二代身份证不妨增加密码、指纹等认证功能,避免身份证被非法利用。同时,还要改变对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等现象处罚过轻(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下拘留)的现状;更要通过立法,明确用证单位查证不严、导致身份证被冒用需负哪些责任,这些才是治本之策。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吴成玲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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