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主持制定“五四宪法”的台前幕后

毛泽东主持制定“五四宪法”的台前幕后

摘要:在毛泽东的领导下,“五四宪法”发扬了民主原则,坚持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经过3次大规模的讨论,“五四宪法”做到了科学性与通俗性的统一,易于为人民群众所理解、接受和遵守。

毛泽东在批阅宪法草案文稿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又被称为“五四宪法”),是在毛泽东的亲自领导下制定完成的。毛泽东不仅亲自带班完成了宪法草案的写作,更重要的是,他把自己对于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和思考,寓于宪法蓝图,从而使全国人民有了一个共同的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奋斗目标。

战略预见,开启宪法制定工作

有效的法律和政策的出台,既需要对社会发展状况的准确判断,有针对性的去解决问题,也需要有战略预见性,去指导和推动事物的发展。毛泽东能够审时度势,开启“五四宪法”制定工作,正是建立在对新中国基本国情和形势发展的准确判断和战略预见的基础上的。

新中国成立时,国内战争尚未结束,新生政权并不稳固,还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的客观条件,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适应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实际状况,对巩固新生政权、恢复经济和安定社会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毕竟只是“临时”和“过渡”性质的纲领性文件,新中国需要在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在合适的时机,制定出一部正式的宪法。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新中国成立后短短3年时间,胜利完成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等重大任务,国民经济恢复了,各项事业也开始走上正轨。下一步,新中国该往何处去?向哪个方向走?怎么走?新问题的出现,需要毛泽东和中共中央予以解答,于是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任务提上了日程。

经过一段时期的酝酿和思考,毛泽东向党内外明确指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他及时做出了制定宪法的决策。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的元旦社论把“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通过国家建设计划”列为1953年的3项伟大任务之一,向全国公布。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正式做出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制定宪法。在这次会议上,中央人民政府还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以周恩来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起草委员会。

在领导宪法起草委员会工作的过程中,毛泽东为宪法起草工作确定了根本指导方针:“以事实为根据,不能凭空捏造。”作为宪法根据的事实,无疑正是人民民主政权已经巩固、新中国已经确立社会主义经济的强有力的领导地位、开始有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正在逐步地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等基本国情。

有了对于基本国情的准确判断,才有可能制定出具有战略预见性的决策,并通过宪法的形式加以明确。针对“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这一奋斗目标,毛泽东认为,新中国需要“大概是三个五年计划”,即用15年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基于这种“用十五年的时间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道路的战略预见,毛泽东对于“五四宪法”,做出了“是一部过渡时期的宪法”,“大概可以管十五年左右”的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定位。

顶层设计,带班写成宪法草案

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具有指明国家发展方向和道路的顶层设计意义。在毛泽东领导“五四宪法”制定工作的过程中,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顶层设计的问题,如“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经济基础?如何将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一步明确”等问题,经过毛泽东认真思考,形成了政治智慧成果,体现在了宪法草案中。

关于“五四宪法”的顶层设计意义,毛泽东曾经讲过:“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毛泽东为全国人民指明的这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就是通过以“一化三改”为标志的过渡时期总路线,逐步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集中精力,解决某一阶段的突出问题,是毛泽东惯用的工作方式。领导宪法起草小组起草“五四宪法”草案即是一例。1953年12月14日,毛泽东带着宪法起草小组的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乘专列离开北京,于27日夜来到杭州,入住刘庄一号楼,集中精力用了将近3个月的时间,数易其稿,写成了一个“比较成熟”的“五四宪法”草案稿本。在带班起草“五四宪法”草案的过程中,毛泽东不仅口头上谈意见和建议,而且多次在宪法草案的稿子上,注写批语,改写文字,将自己对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顶层设计思考,寓于宪法文本。

1954年3月初,经过毛泽东修改审定的《宪法草案初稿说明》脱稿,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毛泽东在起草宪法草案的过程中,对新中国发展方向和道路所作的思考。其中,“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国家的民主化”是比较突出的两个方面。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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