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藩:中华法系的价值与中华法系的重塑

张晋藩:中华法系的价值与中华法系的重塑

《唐律》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在历史上曾对东亚各国产生过重要影响。

中华法系至少具有四大价值

经过不断研究,我对于中华法系的价值形成了以下四点认识。

中华法系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可以看作中华法制文明的集中代表。中华法系在漫长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不仅积淀下深厚的法文化底蕴,也表现出不同历史阶段法制文明的进步。它的惊人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不限于国内,也影响着朝鲜、越南、日本等国家,使得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社会风气乃至生活习惯都带有中华法系的烙印,形成了一个以儒家学说为主导、以三纲为基本内容的法文化圈。中华法系不仅是中国法文化宝库中的财富,也被世界公认为体现人类社会进步与法制文明的瑰宝。正因为如此,中华法系不仅具有民族性,也具有世界性。真实的历史发展过程,雄辩地说明了中华法系的价值。

中华法系是中华民族理性与智慧的结晶,表现了伟大的创造力。中华法系包含了许多跨越时空的合理性、民主性的制度因素和丰富的思想资源,它虽然是封建性质的法系,但其主流却是中华悠久文化中的民主性精华,不因时代久远而淹没其光彩。如,人本主义的国家治理重心,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以法治国的国家管理方案,以德化民、明刑弼教的互补关系,罪刑法定的刑法原则,等等,都具有穿越历史时空的普遍价值,是建设当代法治中国的宝贵的历史镜鉴。

中华法系是生成于中国本土上的一个法系,它源远流长、历史悠久而从未中断。世界上曾经出现过许多种法系,但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或者因汇入其他法系而消弭,或者因国家的灭亡而消亡,或者因其他许多复杂的原因而中断,只有中华法系,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始终不曾中断。这种悠久性、完整性、系统性、典型性,是世界上其他法系所不具备的,是研究东方文明古国法系的最具代表性的范例。

中华法系的命运是和古代中国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国家的存在与持续发展是中华法系的强大支持力量,而中华法系又对国家的稳定与兴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实施,维护国家的统一发展,保持社会的和谐,确立政令畅通的管理体制与吏治机制,实现以礼为主导、明刑弼教的社会控制模式,等等。这些都对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强盛起着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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