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纪律的效应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人人平等。要“刑无等级”,而非“刑不上大夫”。
马克思说:“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习近平指出:“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协调统一、步调一致,是一个集体取胜的关键。我国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56个民族的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党作为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如果不能纪律严明、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其结果可想而知。近年来,个别地方和部门以“情况特殊”为由,对中央的纪律制度和大政方针有选择地执行,于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弃之一旁,个别地方甚至我行我素,另搞一套。造成纪律执行不畅、标准不一,“中梗阻”和“肠梗阻”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党的战斗力,阻碍了国家的快速发展。习近平指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习近平强调:“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习近平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他还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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