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是保障国家与公众安全的“护身符”(3)

网络安全法是保障国家与公众安全的“护身符”(3)

我国有7亿多网民。在网络空间里,缺乏法规和秩序而造成的问题层出不穷。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网络安全网民的合法权益也难以保障。网络空间的清朗,必须用法律来保障。网络安全法正是为公众普遍关注的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勾画了基本的制度框架。网络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构建良好网络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护身符”而非“紧箍咒”。

新鲜出炉的《网络安全法》有六大亮点: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这六大亮点,体现出我国在互联网空间治理上博采众长、自信开放、以人为本的大国智慧、大国担当、大国情怀。

《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就是对中国倡导的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的法治化实践。其中,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规则的确立等举措,都体现了立足国情、兼容并蓄的中国智慧。这部法律的出台,既理直气壮地展现了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决心,也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发出了心声,展现了中国主动引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的大国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安全无小事,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安全审查的工作,尤其是对企业参与党政及司法机关的信息系统开发、数据存储使用等。在确定外包服务提供者过程中,不仅应当严格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还应当对企业资质、技术水平、资本构成、实际控制人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其次,应明确企业的责任与行为边界,保证为党政及司法机关提供的服务系统具有严密的封闭性、未经委托方授权不得进入系统,严禁将因提供外包服务而存储于其服务器上的数据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严禁未经许可将数据传输至境外机构或者服务器,等等。

网络安全法的通过和施行,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网络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有《网络安全法》保驾护航,中国网信事业的发展必将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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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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