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怀德: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治化水平(3)

马怀德: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治化水平(3)

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程序

通过完善程序,可以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改革质量,增强社会认同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程序就是建立信息公开、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等程序机制。

首先,信息公开是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的前提。各级政府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应主动公开拟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实施情况和取消下放的理由。同时,应公布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的方式和程序。

其次,专家论证是对简政放权的内容进行科学、全面的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改革更加科学、合理、可行,提高改革质量。各级政府应建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咨询论证专家库,并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改革的相关论证和讨论活动。

再次,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进行风险评估。通过“风险确定”和“风险评价”来为决策提供风险判断,为决策提供最大限度防范风险发生或减少风险损害的帮助。

最后,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人民群众对审批之弊感受最深,对简什么政、放什么权最有发言权。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通过讨论会、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利害关系方和群众的意见,让市场主体和社会管理对象充分参与到改革的过程中。

总之,只有经过充分公开信息,征求多方意见,专家参与论证,科学评估风险等程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才能更加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人民群众才能切实感受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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