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养成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不仅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胸怀,更是一种自信和能力

法国思想家卢梭说:“不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在我们党内,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每名党员都应坦然地接受这种“光荣的束缚”,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课题。党的八大提出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自上而下的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权力与监督应该每时每刻相伴而行。但是,个别党员干部要么不愿监督,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要么抵制监督,认为谁监督自己就是对自己“不信任”,和自己“过不去”;要么逃避监督,能隐瞒就隐瞒,能摆平就摆平,不想权力“进笼”,只想“破笼”之术。放弃监督就等于放纵权力。脱离监督的权力,犹如脱缰的野马、越轨的火车,后果是十分危险的。

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天经地义。我们党早期青年运动领导人恽代英在剖析思想状况时说:“我每到没有监督裁制的地方,便总有些自己把握不住,所以我为要保证自己‘不卖’,亦只有努力求党的纪律加严,下层阶级监督力量的发展。”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管理和监督。从近些年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看,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监督严格一些,及时拉他们一把,也不至于使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习惯若不是最好的仆人,它便是最坏的主人。”养成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习惯,不仅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胸怀,更是一种自信和能力。只有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把监督看成需要和爱护,看作戒尺和镜子,相互提醒、查缺补漏,一起共事、共同干净,才能赢得组织更大的信任,挑起更重的担子。

(作者单位:69052部队)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