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规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依规全面从严治党

摘要: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以及革命胜利后的执政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党内规则的总称,是党在领导人民长期探索治国之道的历史经验基础上,通过不断深化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而形成的科学总结。只有搞好党内法规建设,依规从严治党,我们党才可更好地依法执政。

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党在思想上建党,制度上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标志着党监督权力体系的制度笼子更加完善。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完善党内法规建设,这是治党管党的基础。

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以及革命胜利后的执政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党内规则的总称,是党在领导人民长期探索治国之道的历史经验基础上,通过不断深化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而形成的科学总结。只有搞好党内法规建设,依规从严治党,我们党才可更好地依法执政。

党内法规内容全面,涉及党组织自身的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也涉及到党员个人的廉洁自律、纪律处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党员的教育与培训等诸多方面。同时,正因为政党是社会群体中一部分具有相同政治理念和政治主张的人的集合,所以,为保障理念的一致性,其内容会体现出严厉的特性。党规严于国法,治党必须严厉,不容置疑。党员在享有党内法规所确定的党员权利同时,必须接受党的严格纪律的刚性约束。

治党要依靠党内法规,在党内部建立规矩。规矩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是人们需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它能够指导、约束或调整人们的思想行为,确保行为恰当、政治有序与社会进步。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党内各级组织的党内行为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这实质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要具有规矩意识,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5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

只有在从严治党这一过程中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依规治党,才能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因领导人更换受到影响,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长期执行,保障执政党大政方针的稳定,也才能长期地更好执政,最终实现党的奋斗目标。

从严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有助于提高政治觉悟,提升党规党纪意识,形成“行动一致”的集中化秩序。“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只有提高了政治觉悟,才能永远不忘初心,牢记党的宗旨;只有提高了政治觉悟,才会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只有提高了政治觉悟,才能保证全党步调一致,集中力量把我们的事业搞好。当然,遵守党内法规,在党内形成一种政治规则,形成“行动一致”的集中化秩序,也需要一个民主的过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所以,要意识到,形成党内集中化的秩序是与党内民主不矛盾的,而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结果。党要长期执政,就必须保障每位党员的民主权利,允许党员表达意见,并不断拓宽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

政治觉悟提高了,政治责任增强了,就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制度建设方面,也会制定出好的法规制度,并使党内法规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因此,只有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提高了,全党乃至全社会的规则制度意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和维护规则制度的良好风气才会形成,党的各项工作和事业才能顺利发展,反腐倡廉建设也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可见,依规管党治党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只有把党建设好,国家才能治理好。事实上,党内法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与国家的法治精神是一致的、相容的,而不是冲突的。所以,一方面,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没有任何法外特权,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并做守法模范;另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有规则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到这一点,也有助于在党内用“法治”方式,从严治党,从而让从严治党步入党内法规轨道。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必然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国家法律法规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执行的,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好了,国家法治建设就成功了一大半。所以,在从严治党,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进程中,一方面,要确保党内立法不侵越国家机关的立法权; 另一方面,要确保党内法规不与国家法律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5 条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 7 条第3 款规定,制定党内法规应“遵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规定”的原则。这些规定也说明依规从严治党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执政党依法治国,首先必须要依规治党,保持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者系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四川省委党校副校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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