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

摘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

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

公道正派,是对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基本要求,也是组织人事部门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核心内容。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是由干部工作的特点决定的。干部工作尤其是选人用人工作重要、敏感,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广大干部群众高度关注。“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他皆枝叶事耳”,这句古话,深刻揭示了选人用人在治国理政中的极端重要性。做好干部工作,选好人用准人,固然在宏观环境和微观操作上需要许多条件,但最核心的是公道正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用人真正做到了公道正派,其他的都变得简单了。这是干部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干部服气,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贤必公,公生贤。任人唯贤既是公道正派的标志,也是公道正派的保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公道正派选人必须遵循的标准,是公道正派核心理念的重要体现。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和单位在选人用人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任人唯亲和重才轻德、以才蔽德、以绩掩德等现象,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一些德才兼备、踏实干事、不跑不要的干部却受到冷落,使干部群众感到不公,需要继续下大力气纠正和扭转这种现象。必须克服一切私心杂念,排除一切干扰阻力,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做交易,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个性鲜明、不怕得罪人的干部,那些心系群众、埋头苦干、不拉关系、不走门子的干部,那些因风气不正长期受冷落却始终坚守正道、正派做人、扎实工作、有思想有能力有作为的干部,要坚决用好用到位。必须坚持五湖四海,强化人才难得意识。要有“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的爱才之心、惜才之情,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放眼基层和工作一线,放眼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地方,千方百计发现人才,出以公心举荐人才,使各个地区、部门和行业的各类优秀人才充分涌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坚决防止和克服以个人亲疏好恶划线、以地域行业划线,切实解决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等问题。必须按制度规矩行事,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打折扣、不“放水”,自觉维护政策制度的严肃性。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为优秀干部说公道话,尤其是在其招致非议、受到委屈时和重要时刻、使用关头,要敢于给他们撑腰壮胆,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不以背景定取舍,不“和稀泥”、不当“和事佬”,确保公道正派的核心理念体现在干部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党管干部原则是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是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和必然要求。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没有很好地履行选人用人责任,有的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有的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使得党管干部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选人用人方面赋予党组织更大的权重,这是对党委(党组)集体而言的,必须充分认识、自觉承担起党委(党组)集体管干部、用干部的重大责任。

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首先要把好条件关。对那些政治上不过硬、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的;作风上我行我素、顶风违规违纪的;热衷于人身依附、搞利益输送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的;为官不为、不敢担责的;问题反映较多、廉政上过不了关的,坚决不能用,着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要坚持干部任用基本条件,同时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的特点,按照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准确把握干部的特殊条件,综合考虑干部的专业、经历、性格、气质与岗位匹配度,以增强选人用人的准确度和党组织领导把关的科学性。其次,要把好程序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和机制,坚决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无论是提出启动意见、确定配备原则、进行酝酿沟通、形成工作方案,还是开展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进行任前谈话,每一个程序、每一步推进都要充分体现党组织的主导地位和集体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注意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尊重了解情况的少数人的意见。班子每个成员都要以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意见,真实表达意愿;主要领导同志要有民主作风,用大家的智慧丰富自己头脑,合理采纳正确意见,善于集中集体智慧,按集体意志决策。

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用人风气好坏,直接影响用人行为和党内政治生态。用人风气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就能在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和用人政策办事。反之,整个用人秩序就无法正常维持,真正的好干部也难以选上来。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继续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从近年来巡视以及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看,不少都涉及这方面的问题。要加大事前防范力度,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当前干部工作的攻坚点,坚决挡住那些“带病”的干部。要深刻汲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坚决纠正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取人等偏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调整用人价值取向,着力破解“四唯”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各方面认可。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巩固已有成果,摒弃“四唯”用人观念和思维方式,还要下很大气力。当前,要抓住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契机,进一步改进民主推荐和考察方式,把听取意见与组织意图、民主与集中、换届考察与一贯表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实行差异化考核,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引导干部把精力真正用在扎实工作和加强自身修养上。

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带头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带头坚持原则,带头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不准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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