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修泽: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稳定社会预期

常修泽: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稳定社会预期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在当前重要的历史节点,提出并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对于稳定整个社会预期、增强全民族的信心,具有重要作用。

一、在当前重要的历史节点,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产权保护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只有对产权予以严格的保护,才能稳定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预期,规范并保障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随着实践的发展,产权内涵在逐步丰富和扩展。现在的“产权”概念,不仅包括经济领域大家熟悉的物权、债权、股权等,而且包括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文化领域、环境资源领域的知识产权、各种无形财产权(如人力资本产权),以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等。因此,现在讲“产权”,不仅涉及经济体制,而且涉及社会体制、文化体制和资源环境体制等,并对政治体制产生重要影响。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从他紧接着说的“现在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经验一天比一天丰富……就是要有创造性”来看,显然,“各方面”不仅包括经济体制,而且包括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各方面”的体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习近平同志指出:今天,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从这个高度研究问题,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不仅是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而且也是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和资源环境体制等“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的基石。没有一套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中国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难以建立起来。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体现在遵循现代人类文明的基本取向,使整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公平正义”。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恰恰是整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文明之所在。

目前,我国出现民间资本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降的现象,原因固然很多,但有一条无论如何不可否认,与民营企业缺乏产权保护的安全感,有一定的关系。从实践来看,《意见》是切中时弊的。《意见》的发布,对于矫正并稳定社会预期,给整个社会提供“定心丸”和“定盘星”具有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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