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激励之手”解决人才外部性问题。人才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发展要素。这是因为,创新创业的收益不仅体现为市场价值,更包含着社会价值;不仅为参与者带来财富,也为他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价值。创新创业人才在实现个人和企业价值的同时,也会在更大范围内极大地推动知识更新、技术突破、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市场机制下,具有正外部性要素的供给会出现激励不足的问题,也就是市场失效,这就需要政府发挥“激励之手”的作用。通过资金、项目、金融、税收以及待遇等方面的措施,增加对创新人才的激励,从而与市场机制互补,共同形成创新人才的有效激励,推动市场上创新人才的有效供给。
以“服务之手”提升人才获得感。人才发挥作用需要良好的服务保障。政府一方面要推动用人主体更好服务人才,鼓励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人才服务机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覆盖面、精准性、可及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党管人才政治优势,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人才机制,切实提高人才的获得感。
以“引导之手”培育人才生态。“广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形成“人才‘倍’出、人尽其才”的人才生态系统至关重要。政府要主动把握人才的特点,引导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对人才在创造市场价值的同时产生的社会价值给予充分肯定,对人才的价值和精神追求给予充分尊重。要引导形成“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社会氛围,聚集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人才资源,实现广纳贤才,人尽其才。要引导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充分激发人才活力,形成创新创造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
(作者系青海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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