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实现纪检派驻全覆盖

石景山实现纪检派驻全覆盖

摘要:今年,石景山区推进纪检派驻机构改革,对全区82家党和国家机构实现纪检派驻全覆盖。同时,创新派驻模式,在全市率先采用了 “联合派驻”模式,由10个联合派驻纪检组对70家单位进行监督,目前,10个联合派驻纪检组已经全面进驻并开展工作。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石景山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上获悉,今年,石景山区推进纪检派驻机构改革,对全区82家党和国家机构实现纪检派驻全覆盖。同时,创新派驻模式,在全市率先采用了 “联合派驻”模式,由10个联合派驻纪检组对70家单位进行监督,目前,10个联合派驻纪检组已经全面进驻并开展工作。

此次改革新组建12个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等共72家单位,改变了以往区内党的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和群团组织没有派驻机构的情况。其中,对法院和检察院2家单位采取单独派驻的形式;对其他70家单位根据职能关系、领导分工、地缘位置等方面综合考量,分别由10个联合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此次改革共撤销了6家区纪委派驻纪检组、5家区纪委派出纪工委和25家区监察局派驻监察机构,不再保留10家区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本级内设纪检机构。原有的15个区纪委派出纪工委中保留了10个。

实现全覆盖后,派驻监督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区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覆盖面增加到100%,实现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与改革前相比,石景山区全区被监督单位由原来的40家扩展到现在的82家,增加了一倍;而机构数量却由40个减少到22个,缩减了近一半。

改革后的派驻机构,由原来区纪委和各单位党委的“双重”领导,改为由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代表区纪委实现对各驻在单位的监督,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改革前原各单位纪委书记、工委书记、监察科长,现在作为区纪委的工作人员,不再承担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如此一来,以往的“同体监督”、“内部监督”变为“上级监督”、“外部监督”,充分体现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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