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下发后,笔者听到了这样的议论:经济形势这样严峻,一把手哪有那么多精力来管河流;让书记市长当河长,小题大做。这些议论,虽属少数,却有一定的代表性,忽视不得。
坦率说,在基层,特别是地市一级和县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有很大压力的,尤其是经济压力,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不以GDP论英雄,但现实却是尴尬的——担任河长的党政一把手,既要肩挑河长制的重担,又要直面GDP的考核,多方权衡,多数一把手会选择后者。
出现这样的问题,原因颇多,但笔者认为,归根结底是认识不到位,一些人,特别是有的河长,还没有认识到实行河长制是关系民生,关系子孙后代,关系我们国际责任和形象的重大问题。
河长制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它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乃至安危紧密相连。在国家水利部的统计中,我国70%以上的河流湖泊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一些地方的河流污染已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甚至因此出现了癌症村,并引发群众上访和围堵政府机关等群体性事件。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如果群众连基本的生活和生存条件都无法保证,还谈何政绩?谈何发展?谈何改革?
河长制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对子孙后代的高度负责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的贺信中说:我们要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党,如果放任河流污染而不管,如果眼看环境破坏而不为,那么我们就是人民的罪人,就要被子孙后代戳脊梁骨。相信每一个共产党员,每一个党的领导干部,都绝不会做“在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路易十五!
河长制的重要性,也体现在中国的责任和形象上。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承担着应尽的国际义务,而且越来越被世界所瞩目。2016年4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巴黎协定》高级别签署仪式,并代表中国签署《巴黎协定》。对此,国际社会好评如潮。因而,实行河长制,保护河流,保护环境,从小处说,是对我们自己负责,从大处讲,更是对我们共同生活的地球负责。
一步实际行动比一打纲领更重要。仅仅认识到河长制的重要性还不够,为保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到位,还必须严格问责,严厉追责。
问责要严。《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指出: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保证《意见》的权威,就必须严格按《意见》要求办事,对造成河流重大污染,特别是由此危及沿河沿岸群众生活生命安全的,必须硬起手腕,严厉追究有关河长责任,无论是党纪政纪,还是走法律程序,都要严惩,以警后人。
追责要严。《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还指出: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为追求政绩,置河流土地污染破坏于不顾,而遇到干部调整,这些干部要么被提拔,要么被调离。谁毁了家园,谁就是罪人。对任期内违背《意见》造成河流问题的,无论是谁,亦无论被提拔,还是调任,或者退休,都要一追到底,绝不姑息。
诗人席慕蓉曾写过一首《我愿为莲》的诗,其中两句是:我愿为莲,用一生的时间守着一池清水,风也罢,雨也罢,只求无尘无埃,无愧无怨。希望,不独河长们,每一个国人,都能成为一朵莲花,都能守护一河清水,都能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
(作者单位:河南省偃师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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