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两地联合执法查处排放超标车辆

京津两地联合执法查处排放超标车辆

摘要:截至2016年11月底,北京全市共检查本市重型柴油车46.8万辆次,查处排放超标车3505辆次,共处罚金约152万元;检查外埠重型柴油车7.1万辆次,查处排放超标车4331辆次,共处罚金约132万元。

本报讯(记者 刘可)昨天9时,京津两地启动联合执法试点,两地执法协作小组在京津二高速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综检站、天津市武清区武清北出口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重型柴油车排放执法监管力度。

据了解,2015年,京、津、冀、豫、晋、鲁等7省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区域性的机动车排放管理工作组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旨在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区域机动车排放监管水平同步发展。2015年6月,该协作小组办公室在京揭牌,进一步整合区域机动车排放管理队伍力量,联合开展各项执法。

今年上半年,在该协作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各成员省份在各自的辖区内,对重型柴油车在重点道路、重点时段行驶,以及重型柴油车安装、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其中,北京市充分发挥市交管局和市环保局共同搭建的机动车排放联合执法办公室和市交通秩序大整治办公室作用,依托市界综合检查站、五环路沿线货车卡控岗、城区主干道“三道防线”,强化路检夜查,严查车辆排放和排放控制装置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1月底,北京全市共检查本市重型柴油车46.8万辆次,查处排放超标车3505辆次,共处罚金约152万元;检查外埠重型柴油车7.1万辆次,查处排放超标车4331辆次,共处罚金约132万元。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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