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是持续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关键
首先,完善地方和中央财政体制。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预算的监管力度,改善外资企业税收负担。推行政务公开,稳定区域税收政策,降低外资企业进入当地市场的不确定性。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应进一步合理化。
其次,地区政府应促进制度创新。推动网络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合作模式灵活,利益分配合理。外资企业无须与本地企业建立合资关系,便可在网络化区域创新体系中获得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技术与知识,并通过网络化区域创新体系实现对当地企业的正向“技术溢出”。
最后,各地区政府应联合打造协同经济带,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和产业升级。在坚持对外开放的同时,还应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加大区域间的协作和共赢,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