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问责 抓早抓小

精准问责 抓早抓小

摘要: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党组织对管党治党不力的严重问题问责多,对细微问题问责少;被动问责多,主动较真碰硬问责少;有的对媒体曝光的问题问责多,对日常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问责少,以至于问责不力、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究其原因在于问责执行缺乏严肃性、规范性,问责方式方法单一。

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党组织对管党治党不力的严重问题问责多,对细微问题问责少;被动问责多,主动较真碰硬问责少;有的对媒体曝光的问题问责多,对日常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问责少,以至于问责不力、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究其原因在于问责执行缺乏严肃性、规范性,问责方式方法单一。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明确规定了6种问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为用好问责的“板子”提供了标准、规范了程序。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一方面要精准问责。对照失职失责情形,分清原因、划清责任、轻重有别,综合运用好通报、诫勉、检查等问责方式,发挥问责的震慑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履责担当;另一方面,要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微杜渐。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王妗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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