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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报告人:金国坤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教授
简 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依法治国的形成和发展背景是什么?目标任务是什么?工作重点是什么?精彩内容,请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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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9 16:27
  • 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思想,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1979年,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立法工作。党的十五大强调,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习近平总书记又作出重要指示: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基础。[文稿]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文稿]

  •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之一,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任务。目前,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多少都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行政执法不作为、执法缺乏常态化、执法方式简单化、社会效果不理想等。因此,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文稿]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建设法治国家奋斗目标,北京市也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决定。《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切实保证全市各级政府在党委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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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国坤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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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时间关系,我和大家简单梳理一下四个大问题:第一,我们为什么要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也就是说,全面依法治国的形成和发展背景是什么。第二,全面依法治国的目的和任务是什么?第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点,作为行政机关,全面依法治国对我们提出了哪些要求?第四,北京市怎样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建成法治中国的首善之区?

    一、全面依法治国形成和发展的背景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但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其做出了整体的、全面的战略部署。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就提出了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思想。他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文中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1992年,他在视察南方时再次强调:“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要搞法制,首先要立法。1979年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七部法律破茧而出,即《刑法》、《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随后,《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先后出台。1982年,我们制定了新的宪法。1986年制定了《民法通则》。1989年制定了《行政诉讼法》。这样,从1979年到2010年的30年里,我们大规模地进行立法工作。据统计,在此期间,我国制定了243部法律,739部国务院行政法规。到2010年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形成。

    法律制定出来后就要贯彻执行,否则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在这种背景下,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上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自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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