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

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

摘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大力弘扬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奠定文化基础,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增添新的活力。

坚定文化自信,要看到我们深厚的文化根脉和独特的文化优势,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一方面使中华文明在现代化进程中焕发出新的蓬勃生机;另一方面也孕育了绚丽多彩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而先进性别文化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大力弘扬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奠定文化基础,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增添新的活力。

文化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文化是包含性别文化在内的一个有机系统,性别文化是文化的基本组成部分,离开了先进性别文化的建设与弘扬,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也是不完整的。因此,将先进性别文化纳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整体安排,不仅是创新发展性别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等因素影响,我国的妇女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推进男女平等的任务仍然繁重而艰巨,一些落后陈腐的思想观念和社会习俗依然存在,城乡、区域间妇女发展仍不平衡,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我国的性别文化在纵向的扬弃继承和横向的渗透融合中,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既有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也有歧视妇女的落后、陈腐的性别文化。只有不断扭转和消除几千年来形成的性别偏见,使男女平等成为人们普遍遵循和认同的主流价值观,社会主义文化才会不断增加积极健康、平等和谐的因素,才能不断繁荣和发展。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之路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男女平等,将妇女解放汇入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洪流,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我们党都始终高举先进性别文化的旗帜,深刻认识妇女在创造人类文明与推动社会发展中的伟大作用,将参加社会劳动作为妇女解放的重要先决条件,充分发挥妇女在革命和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在妇女发展问题上一贯鲜明的政治立场,对如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出了新的全面阐释。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新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专门强调指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专列章节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作出部署,国家相继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女代表比例为23.4%,比20年前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全国女性就业人数为34640万,占就业总数的45%。妇女的健康状况显著改善,目前女性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4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10万。妇女受教育权利得到较好保障,普通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中女生比例分别达到52.4%和49.7%。可以说,经过多年努力,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为世界妇女运动贡献了中国经验。

弘扬先进性别文化,从三个方面着力

201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男女共有一个世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将使社会更加包容和更有活力。我们要努力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我们要以男女平等为核心,打破有碍妇女发展的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程中,大力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应从三个方面着力。

深入开展性别文化研究。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广泛动员哲学社会科学各个学科领域的妇女研究力量,深入开展性别文化的理论研究,更好地把握性别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规律,更好地把握性别文化的价值判断,使先进性别文化的理论基础更加牢固。深入开展性别文化的实践研究,更好地把握人们性别文化观念的变化,不同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和不同民族、地域的社会群体性别观念的差异,更深刻地分析妇女在政治、经济、健康、教育、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发展的文化制约因素。深入开展性别文化的政策研究,了解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妇女对制定体现性别平等的法律政策的需求和期待,对已有的相关法律政策以及村规民约进行性别平等评估,分析影响先进性别文化建设的法律政策因素,提出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法律政策建议。

积极培育和践行先进性别文化。创新各级妇联组织开展文化建设活动的理念、内容和方式,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社会实践,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将先进性别文化的理念和内容融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及个人品德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不断加强实践推动,密切关注并着力解决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在立法决策中充分体现性别意识,在改善民生中高度关注妇女需求,在社会治理中积极回应妇女关切,使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真正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社会生活各方面。

大力宣传倡导先进性别文化。发挥大众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以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制定完善促进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加强对传媒的正面引导和监管,增强媒体从业者男女平等意识,消除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的性别歧视现象。进一步营造和谐、平等的家庭环境,支持男女平衡工作与家庭、夫妻共担家庭责任,改变重男轻女的文化习俗,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寻找最美家庭”等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宣传倡导文明家风。加强妇女人权与性别平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对话,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对外传播力度,讲好中国妇女故事,提升国际话语权,增强文化软实力。

(作者系中央党校中青二班学员、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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