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五个辩证关系(2)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五个辩证关系(2)

摘要:政治生态的实质是要维持政治权力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研究政治现象、政治问题及其政治规律。党员往往担任领导干部和基层公职人员,由于其手中公共权力缺乏制度监控和制约,导致政治腐败现象,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的平衡性,既不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背于我们党的“初心”,有损于“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不利于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只有正确把握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党纪反腐与国法反腐、党员干部权力与群众民主权利、党员干部权力与责任、从政风险与良性政治生态等一系列辩证关系,才能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二、当前党内政治生态面临的挑战

“反腐不是一场‘运动式’的革命,而是治标与治本的结合,腐败行为在社会发展的一定时间内不可能完全根除,它将在很长的时间内潜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与行政过程中,对于此,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的相关部门和与普通公众更应认识到我们的‘反腐肃贪行动’任重而道远。因此,应当切实做好监督和检举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监督权、检举权。同时,我们也应该理性地看待贪腐行为和腐败现象。腐败问题是全球性问题,也是社会高速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如今的清廉指数较高的老牌发达国家,譬如瑞典、荷兰等等,在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同样面对过严重的腐败问题。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腐败现象是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的必然产物,就好像人在成长过程中必须面临的挫折所引发的阵痛一样。对于我国的政治生态,公民也应该对其抱有希望和信心,坚信任重道远,道路曲折而前景光明。”[7](P152)在这样的政治意识前提下,参考当前学界研究成果,我们认为当前党内政治生态主要面临如下几大挑战:

1.制度性腐败严重,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党纪国法反腐制度建设依然困难重重

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官员贪污腐败的案例有增无减,原本对反腐持乐观态度的学者也开始反思,认为腐败人数和案件的增多根源在于制度问题,可以说是制度性腐败,而不是简单的人性问题。当然这里所说的制度问题不是指社会主义根本制度问题,而是具体、细化的制度问题,换言之,体制问题。

目前,纪委、监察、审判机关等反腐败机构职能过于分散、重复,难以形成反腐合力,不少腐败案件难以坚决查办。加之中国几千年传统官场文化、潜规则和中国式人际关系大行其道,更是严重阻碍了党内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党和国家也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反腐倡廉与司法反腐制度建设,贪腐形势虽然有所好转,但并未得到根本性的扭转,从“治标”到“治本”仍然需要“跋山涉水”。“中国腐败在全世界尚处于中等水平,属于比较腐败的国家。目前,中国腐败出现了‘特权腐败’‘小官大贪’等新特点,其中,‘小官大贪’又呈现了‘集体作案’‘作案手段越来越掩蔽’‘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嫌疑犯越来越年轻化’等新特征。”[8]由此看来,党纪国法反腐制度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2.对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防范监控惩治机制建设滞后,致使党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政府的公信力遭受部分公众质疑

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尤其是如何做到候选人提名程序和信息的公开透明,始终是一个重大难题。群众要行使民主权利,首先要有可能获取公开透明的有效信息,防止被错误信息或无效信息误导。在现实生活中,群众往往无法获取有效信息而做出正确决断,对候选人如何提名产生和投票当选后的后果知之甚少,导致候选人一旦当选领导干部,其权力更加无法得到社会、群众的全面监督。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政治体制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面临一系列难题和挑战,尤其是“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 [9]一系列民生和发展问题特别突出,在这些重要领域的和关键岗位的防范监控惩治机制建设严重滞后,在有些单位和领域内还形同虚设,执行不力,消极腐败现象处于易发多发期,严重危害党内政治生态,容易致使部分社会公众怀疑党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政府的公信力。

3.政治主体责任尚未彻底落实,“大官巨贪”“小官大贪”等贪腐现象严重

目前,“大官巨贪”“小官大贪”等贪腐案件频发,但责任追究却十分困难,执行力度也远远不够。政治主体责任尚未彻底落实,尤其是对“一把手”在单位内部几乎处于监督缺失或防范失控的境地,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设置在单位内部的纪委监察机构完全没有能力与其相抗衡,一定程度上还要受节制于或听命于“一把手”,如此一来,部分党员干部特权腐败也就不足为奇了,随之而来的是权钱、权色、权权交易频发,不少官员侵吞国家资产,侵害民众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近年来,以周永康为代表的党中央高层领导干部公然在党内发生特权腐败行为,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极大的负面作用,严重有背于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共产主义最高信仰。和“老虎”特权腐败案相比,小官贪腐案件显得比较隐性,直到最近几年因为小官贪腐案件牵连人数较多,贪腐数额巨大,危害群众权利和利益更为直接、更易被察觉、更让人难以容忍,酿成不少“小官大贪”[8]案件,才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这就需要我们不断“警惕反腐新挑战,家族式腐败、反腐年轻化、群体性腐败、‘清水衙门’式腐败等问题的出现为当前的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在‘寻虎找蝇’的过程中,更要注重制度创新和完善监管,厘清权力和利益的边界。官员腐败映射官场生态,从举荐不当到考察失真,从因人设岗到带病提拔,从裸官漏斗效应到长官意志拍脑袋,集体负责形同虚设,异化为‘集体不负责’,因此,只有落实主体责任,驱散腐败雾霾,才有风清气正,才有令行禁止。”[7](P170)

4.过分夸大从政风险,将其和回归良性党内政治生态混为一谈

自十八大铁腕反腐以来,“民不聊生”的说法悄然改成“官不聊生”的说法,很显然是一些受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官僚集团的牢骚,往往抨击中央高层的反腐措施过于严厉,严重侵害了官员的私生活和个人权利,从而过分夸大了官员从政的风险,将其和回归原本就该有的良性党内政治生态混为一谈。实际上,群众对党中央的反腐措施是拥戴有加,欢欣鼓舞。不久前,西安市市委党校“领导干部从政风险及其化解路径研究”课题组历时一年多时间,调研444名领导干部,梳理出权力风险、职务犯罪风险、决策失误风险、问责风险、粉色风险、媒体舆论风险、交友风险、从政道德风险等八大从政风险。[10]此论一出,更是激起学术界和民间的千层浪。

以上四大挑战构成了当前党内政治生态的主要挑战,不得不迫使我们认真对待这些挑战。因为我党深知这样一个道理,如果继续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的贪腐现象放任自流,搞运动式反腐治理,势必会前功尽弃,死灰复燃,严重破坏党内政治生态,危及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根基。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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