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内监督中找准职责定位

在党内监督中找准职责定位

摘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重要力量,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在党内监督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重要力量,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在党内监督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加强党内监督,重在聚合力。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纪委要立足主业主责,充分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各监督主体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党内监督合力。要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抓住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就抓住了党内监督的“牛鼻子”。只有将党内监督责任层层细化、深化、具体化,才能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要紧盯“关键少数”。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党内监督的重点。领导干部之所以违纪违法,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各方面监督不力是重要原因。强化党内监督,纪委要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以自身的好作风引领队伍的好风气。要织牢监督网络。党内监督不仅仅是党委全面监督和纪委专责监督,还需要党的工作部门、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共同参与。纪委要督促党委、党的工作部门和基层组织自觉种好“责任田”,落实“一岗双责”,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本地区的日常监督,并保障广大党员民主监督,织牢、织密党内监督之网,实现监督全覆盖,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加强党内监督,要在敢担当。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内监督的震慑力在于坚持问题导向,纪委的使命担当在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坚定不移从严监督。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当前,基层组织是党内监督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必须扎实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全覆盖,打通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线索的通道,将党内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要坚定不移从严执纪。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是捍卫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手段。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进一步探索区域协作、划片管辖、异地交叉等执纪审查模式,解决发现线索难、整合力量难、突破案件难等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增强监督的权威和实效。要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严明换届纪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坚定不移从严问责。问责是推动党内监督的“撒手锏”,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等失职失责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加强党内监督,贵在强自身。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纪委和纪检干部监督别人,自身更要做好表率,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和评判,达到“其身正,不令而行”的示范效果。落实行动要更快。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纪检干部要走在前头,态度上更坚决,行动上更扎实。要学深学透,更快更全面地掌握内容、领会实质;要融会贯通,把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同贯彻一系列党规党纪结合起来,强化制度闭环效应,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游刃有余、事半功倍。执行标准要更高。纪检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增强“四个意识”,以更严苛的标准、更严明的纪律、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更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内控机制,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林叶萍 作者系福建省漳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