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弘:京津冀协同发展贵在“协同创新”(3)

赵弘:京津冀协同发展贵在“协同创新”(3)

深化制度创新——

形成多元共赢、协同发展的推进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亟待加强制度供给,破除制约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进一步强化京津冀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工作力度。京津冀协同发展涉及主体多、利益诉求复杂,面临不少体制机制障碍。建议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力度,提升国家发改委负责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的部门层级,强化政策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对接、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力度。

二是加强政策创新,形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揽子政策保障体系。当前,京津冀三地很多政策不统一、不衔接,制约了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区域协同发展。比如,北京养老金平均水平分别是天津和河北的1.33倍和1.49倍,影响到人口的跨区域流动。未来应加强政策创新,围绕制约京津冀人才流动的制度瓶颈,探索社会保险接续、医疗保险即时结算、人才资质互认、跨区域执业等政策创新;围绕京津冀产业对接与创新合作中的制度瓶颈,探索高技术企业资质互认、共建园区利益分享机制、特殊行业异地监管等政策创新,为非首都功能疏解、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作者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北京方迪经济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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