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重器(2)

强化党内监督的制度重器(2)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举措在全方位上大力推进,强化党内监督,为从严管党治党增添了硬实的砝码。对全党来说,用好《条例》这个党内监督的制度重器,不断提高强化党内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任重而道远

三、花大气力用好党内监督的制度重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举措在全方位上大力推进,强化党内监督,为从严管党治党增添了硬实的砝码。对全党来说,用好《条例》这个党内监督的制度重器,不断提高强化党内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任重而道远。

第一,必须强化接受监督的自觉意识,通过强化党内监督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一般认识上,监督被更多地赋予消极被动的涵义,以为监督就是被检查、受约束。这是对监督的误读和曲解。其实,监督有两层涵义,一是对违纪违法事件和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暴露已经发生的问题;二是对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批评,形成更好工作的建议。由此而言,监督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强化党内监督不是消极意义上的被动,而是积极意义上的主动。融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于强化党内监督之中,必须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意识。

第二,必须抓住“关键少数”,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强化党内监督的模范执行者。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党内监督抓得不严不实不力,是党建工作失职的表现。对领导干部来说,加强党内监督具有双重意义。他们既是加强党内监督的责任主体,又是接受党内监督的对象客体。正人先正己,监督别人首先从自己接受监督做起。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关键少数”做强化党内监督的模范执行者,既要担负起责任主体的责任,又要把握准对象客体的角色,把自己放到党内监督的每个过程和各个细节之中。

第三,必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营造党内监督的浓厚氛围。任何监督都离不开批评,批评是监督的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对党内错误思想、观点、行为勇于批评,对自己言行举止敢于检讨,是坚持党性的要求,也是我们党自觉进行和接受监督的重要特征。弱化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削弱党内监督;丢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法宝,就等于放弃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刻也不能停止。提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质量,营造党内监督的氛围,是着力用好《条例》这个制度重器的保证。

第四,必须注重《条例》的制度执行力,使党内监督在长效机制下成为常态。全面从严治党把制度建设提到突出的位置,党内监督制度化的进程必须与提高执行力相结合。执行力不仅体现为行动落实,而且还要求机制保障,强化党内监督只有在有效机制下才能有务实行动。《条例》形成了明确的制度条文,避免党内监督制度成为“墙上纸”“壁上挂”,需要通过一系列长效机制的建构,畅通党内监督实施的渠道,破解党内监督的难题,扫除党内监督的障碍,促进强化党内监督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

(执笔:齐卫平)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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