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将改革进行到底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为什么我们能够在短短30多年大踏步赶上时代?就是因为,我们党带领人民进行了改革开放这场新的伟大革命。过去30多年我们实现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的发展同样要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出路何在?唯有加速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唯有“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凤凰涅槃的决心”将改革进行到底。
围绕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因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是从总体角度考虑和回答推进各领域改革最终是为了什么、要取得什么样的整体结果的问题。也就是说,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断把改革推向前进,就必须紧紧扭住这一总目标,“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这是因为经济体制改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所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以此“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的主要问题根本上在于供给侧的结构性因素,必须靠结构性改革来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我们要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好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矛盾,通过优化要素配置和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协调发展;要以改革为根本手段,清除不利于生产要素供给和合理配置的体制障碍,挖掘传统增长动能的潜力,培育新的更可持续增长动能,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地发展。
用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护航。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和社会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纵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地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相反,有些国家虽然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就与法治不彰有很大关系。因此,要真正做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必须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不仅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还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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