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两个自觉”

如何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两个自觉”

核心提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是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之后,修订的旨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思想层面落实到行动层面的又一项制度性文件。如何用好这一制度性“武器”,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在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个是要用制度撑起腰杆子。习近平总书记曾说:“现在的民主生活会,往往是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最后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这种“老好人”心态像一种诟病,民主生活会上要摆脱这种心态,真正使成员勇于、敢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首先要不断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让制度这一“后台”硬起来,

同时在行动上要“动”起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上级党组织应当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过问,派出得力的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中央组织部要会同中央纪委机关等单位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对《若干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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