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做推进“德法共治”的表率

领导干部要做推进“德法共治”的表率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支撑。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实现德法共治,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示范引导下,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久久为功、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

常言道,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从而实现德法共治,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的决策部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做德法共治的表率。

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贵在落实,灵魂重在践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共产党员的重要责任,也是新时期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尤其要落实在前、践行在先,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联系自身的实际学,结合本职岗位做,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并转化为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完善党内法规,健全制度保障,构建起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学习中提升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学习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内涵的理解,在经常性对照检查中增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要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做到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充分展现共产党人高尚思想道德情操和价值追求。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神聚力、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要带头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党纪严于国法。实现德法共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在不断建立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全力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注重以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提升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影响力。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要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与党建其他工作一同部署、抓好落实,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有力保证。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党内法规制度修订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内涵,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紧密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在深入学习领会上下功夫,做到学习领导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宣传引导到位;在抓好贯彻落实上下功夫,牵头抓好落实,带头贯彻执行,及时解决研究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在强化责任担当上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搞好统筹结合,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注意避免和防止重建设轻落实的情况发生,不能也不允许将制度当“稻草人”。

要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根植于全民心中的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基本内容和重要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摆在各级各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面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牢固树立和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在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上保持清醒认识;要切实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到工作实践之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管党治党;要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自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要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坚决克服设障逃避监督的行为,坚决防止人为暗箱操作的现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支撑。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实现德法共治,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示范引导下,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久久为功、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0